一、正确认识幼儿主体性
什么叫幼儿的主体性?幼儿的主体性是指幼儿在其对象性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它包括幼儿在教育活动中的特点、权益、需要、发展等各方面的体现。 从客观上来说,幼儿是教育的主体。在幼儿教育活动中,幼儿不仅仅是教育的对象,更是教育的主体,这是一种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我们的教育如果无视幼儿的主体地位,不考虑幼儿的内在需要及其内部结构特点和发展水平,是不成功的。在教育活动中,每个幼儿都以他自己的方式去理解和接受教师对他们的影响并作出反应。例如:教师在组织教育活动时,有的幼儿在认真参与,有的是不认真参与,尽管反应和表现方式各异,但这并不能就说他们不是教育的主体。相反,这是他们能动性的表现。幼儿能否成为教师所期望的“好孩子”那都是幼儿主体性的一种表现形式。 幼儿的主体性是幼儿教育的必然要求,也只能在幼儿教育的实践活动中实现。现代教育思潮不断兴起,主体教育的观念也已逐步形成共识,幼儿主体性教育已是幼儿教育的必然要求。同时,幼儿主体性也必须而且只能在教育实践中体现出来,它必须从教育计划、教育教学准备到具体实践的全部过程中体现出来,具体来说就是在对幼儿认识、理解的基础上,研究幼儿的需要、兴趣、能力和个性特点等,并以此作为依据来制定教学计划,在研究幼儿如何学习、获取信息的基础上,再研究教师如何教,使教学活动获得更大成效,在教学活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出幼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幼儿主体性的培养既是教育的手段,也是教育的目标。对于幼儿主体性的培养和发挥,许多幼儿教师师总是想如何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幼儿学习的效率,让幼儿在主动参与中学会„„等等,她们只是把幼儿主体性的培养和发挥简单当作达到教育目的的一种手段。这是片面的认识,主体性是人全面发展的核心,促进幼儿主体性发展是教育的出发点、基础、依据和目的。重视对幼儿主体性的培养和发挥,不仅是教育幼儿的手段,更是教育幼儿的一个目标。只有真正把对幼儿主体性的培养和发挥当做我们所追求的目标,才能真正地、正确地认识幼儿的主体性并在实际教育中切实体现、贯彻幼儿主体性。
二、在教育活动中发挥幼儿主体性
幼儿园的教学活动是教师依据教育目标、教育大纲,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幼儿主动学习的活动,是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指出:“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学习的活动的],是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组织活动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周围环境的有利条件,积极发挥幼儿感官作用,灵活地运用集体或个别活动的形式,为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机会,注重活动的过程,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现代教育观、课程观使我们认识到,如何在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实施主体性教育,发挥幼儿在教育活动中的主体性,已成为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关键。我们认为,在幼儿园的教学活动中,教师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发挥幼儿的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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