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谢谢你的邀请。
很多人都知道美国在儿童保护方面一直做的很好,大概都提现在哪些方面了?我自己做了个总结。
1,美国儿童福利局
这个福利局主要是关注儿童的福利和生活问题,特别是调查婴儿死亡率、婴儿出生率、孤儿问题、青少年犯罪和少年法庭、遭遗弃的儿童和私生子、危险的职业、童工的事故和疾病、就业、事故对儿童的影响等问题。在儿童福利局的调查下,美国先后出台了多项法律,如1917年的《联邦童工法》、1921年的《联邦婴儿法》以及1935年的《联邦社会孕妇与婴儿福利法》等等。
2,“Amber警报”
美国儿童失踪后的找回率高达98%,这里面的功劳就少不了“Amber警报”。“Amber警报”能够将消息推送到失踪儿童所在区域的97%的居民的手机里,高速公路的信息牌,电视、广播中也都会同步显示信息。 这也就大大的增加了失踪儿童的被找回概率。
3,“虐待儿童人人管”的全民意识
美国对儿童虐待的定义规定得非常严格,虐待的种类也划得很细。有种说法形容的很准确,美国的孩子,不属于父母,而是属于国家的。
所有针对孩子的虐待行为都是犯法的,并且会被判重罪,案例数不胜数,如果家长虐待孩子,被查证后,也会被取掉监护人身份。
如果邻居,亲朋等知道有虐童事件,当时知情不报的,一样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主要就是这三种方法,当然还有很多细微的出台的保护政策等等,这里没有一一细说,不得不说,美国在这方面,做的确实是不错的,特别是失踪儿童的找回概率,就可以看出,制度还是非常完善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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