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十不准
1.不准有偿给学生补课,有偿家教或巧立名目乱受费;
2.不准乱订乱发教学辅导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商品;
3.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4.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宴请,礼品;
5.不准上班饮酒或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搓麻将,打扑克,玩电脑游戏;
6.不准在课堂抽烟和使用通讯工具;
7.不准讽刺,挖苦,体罚,侮辱学生及家长;
8.不准公开排列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次;
9.不准擅自停课,随意放假或不经允许在校外兼职;
10.不准无教案上课或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
中小学教师八个禁止
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禁止乱印乱发复习资料;
禁止乱收费乱办班补课;
禁止随意停学生的课和随意劝学生退学;
禁止上课期间接听手机;
禁止未经批准校外兼课;
禁止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并利用学生家长为自己谋私利;
禁止在各级各类考试监考中出现舞弊违自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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