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防溺水措施“八不准”
1、不准在上学和放学回家途中到河边、沟渠、井边等危险水域地方玩耍、戏水;
2、不准私自或结伴到江河、水库、池塘等危险水域游泳;
3、不准到不熟悉的、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4、不准在危险水域边洗手、洗东西、推拉玩闹、打捞物品;
5、不准在雨天到井边、江河、水库、池塘、沟渠等危险水域边行走;
6、不准到江河、水库、池塘等危险水域边钓鱼、捉鱼;
7、不准借用器具在危险水域当船来划水;
8、不准盲目下水救助落水同伴,尽可能向成年人求助,避免发生因盲目施救而导致更大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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