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教师,我觉得教师必须要有一定的惩戒权,否则的话,老师不敢真心真意的放心大胆地的去管理学生。
第一,如果学生犯错,老师可以罚学生必须去参加一些体育锻炼,例如罚学生跑步,当然这个要量力而行,一般来说,跑三圈,对绝大多数同学来说都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学生和家长从心里也都是能够接受的。
第二,可以罚学生做清洁,比方说扫地,擦黑板,拖地,做大扫除等等,甚至还可以罚学生做老师办公室的清洁。一般来说,学生对于做清洁是比较排斥的,所以,这对他们来说有特别大的警戒作用。
第三,可以罚学生到学校食堂去做劳动,比方说去洗碗,去端菜,去收餐盘之类的。因为食堂的工作通常来说是比较辛苦的,而且还要面对同学和老师,所以这对学生来说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第四,也可以罚学生站在教室的后面,当然这个时间不宜太长,一般来说,罚学生站在教室后面站10分钟甚至20分钟,都应该是被允许的,而且也不会对学生的身体健康造成任何的负面影响。
当然,我觉得以下的惩戒方式,也是不可以接受的:
第一,老师跟学生有直接身体接触的任何处罚,都是不能够接受的,例如揪耳朵,打脸,用脚踢学生等等。
第二,太过于激烈的惩罚措施,也是不可取的,例如要学生去跑5千米,让学生在教室里面站立两个小时等等。
第三,任何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方式,也是不可取的,例如当面辱骂,侮辱学生或者学生家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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