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教育是一项全民性的教育活动。寺庙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僧尼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义务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在"3·14"事件中,拉萨部分寺庙的少数僧侣挑头滋事,企图制造事端,这是违法行为,同时也严重破坏了寺庙的正常秩序,背离了最基本的宗教教义。
为了帮助寺庙僧侣了解事件真相,提高法律意识,维护寺庙的正常秩序,西藏自治区和拉萨市有关部门组织一些人员到寺庙去说明"3·14"事件真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教育的内容是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和民族宗教政策等,主要讲解《宪法》、《刑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治安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
在任何国家,任何一种宗教都要与其所处的社会相适应,要同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相适应,这是宗教存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也符合寺庙僧尼和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在中国,任何宗教都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在寺庙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不是要限制群众的信仰自由,而是要保证藏传佛教建立正常秩序,更好地保障群众的信仰自由。
在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中,很多僧人表示,他们将继续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学习和了解,继承藏传佛教"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优良传统,潜心修行,护教利民,慈悲为怀,多做善事,为西藏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做出自己的贡献。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