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夫妻因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得不假离婚,结果最后却成真离婚,你如何看待?
答;中国古人曰“聪明反被聪明误”。
无论是什么原因的假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只要双方已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双方离婚的的结果就无法改变,各自劳燕分飞也就无可非议,除非有一些道义上的谴责。
所谓的“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了达到其双方共同目的或者是各自的目的,男女双方同谋略或者由单方面作出离婚意思的表达,但其本身并没有离婚的真实意愿的离婚的行为。
现在之所以出现许多“假离婚”现象,都是一些夫妻之间为了钻法律空子,即所谓的合理避税,视法律为儿戏;一部分假离婚者一旦目的达到及马上再复婚,但另一部分则假戏真做,使另一方后悔莫及人财两空;说一千道一万还是归于现在的人太物质了,绝大多数则是“钱”惹的祸。
在法律实践中为了是结婚或离婚,都是男女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通过通过一定形式上来宣告自己婚姻的缔结或分开,这个过程中含有自由、平等、公开的三种契约理念;而民政局也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形式审查”,无论夫妻双方基于什么目的结合与解除婚姻,只要双方二人认为是符合其自己的利益,法律上就无权干涉。故通过民政局的“形式审查”后的假离婚,对于假离婚的双方也同时要承担其假离婚的代价。
造成现在的夫妻双方离婚率,其中包括假离婚只能说明这些人的思维方式与世界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家庭意思淡薄,感情基础松懈,不计后果,视婚姻为儿戏,毫不利人专门利己。
在不影响和谐社会的情况下,让这些喜欢假离婚的去自由飞翔吧!
以上为个人观点,欲知后事如何详细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知足常乐2019.2.17日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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