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聘任书是企业发给应聘者的文书,是企业录用员工的书面 文件,应聘者经过考试、面试、复试以后,如果企业决定录用,则 要向其颁发聘书,但企业的聘任书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其内容是由双方在自愿平等的 基础上进行协商而达成的,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必须由双方当事 人签字或盖章后方能生效。聘任书则是由企业单方作出的文书,是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由企业颁发的文件,不涉及双 方具体的权利和义务,聘任书上只有企业一方的签章,没有被聘用 者的签字。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企业 不能因为颁发了聘任书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1993年7月6日国务院发布,是为妥善处理企 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 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 放的顺利发展而制定的有关规定。该条例共5章 43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企业调解;第三章,仲 裁;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该条例自1993年
8月1日起施行。1987年7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 《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