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给孩子办升学宴,收礼金8000元,被教育局行政警告并通报批评,我相信很多人会为这个老师喊冤的。孩子考上大学,老两口也算取得了一个阶段性成功,尤其是在农村,培养个大学生不容易,本来很好的事情,这一下子变成坏事了,老师是很要面子的人,这一通报,我觉着这事对老师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事件的来龙去脉
今年6月26日,贵州省铜仁市沙子坡镇凉水小学教师蒋天桥以其长子高考分数超过二本线的名义,通过妻子在其家族微信群里发出通知,邀请寨上族人于6月28日前往沙子坡镇炉塘村蒋家组家中庆贺,随后在家中为其子操办了“升学宴”。蒋天桥和妻子先后通过微信红包和转账的方式,收取亲戚和寨上族人礼金8000元。
之后,蒋老师因为收取礼金,违反廉洁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被当地教育局公开通报批评。
此通报一出,引发热烈讨论,也引发了巨大争议,在这里“赢在高三”老师想表达以下几点:
1、老师能不能办“升学宴”?在大家的印象中,禁止办“升学宴”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因为初衷是预防腐败,而老师,尤其是一个小学老师,能有什么机会腐败?这显然是一个错误的理解。禁止办“升学宴”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老师属于工作人员,应该在禁止范围之内。
2、老师在家里办“升学宴”是敛财还是人情?这个事件中,蒋老师夫妇是在家族微信群里发的通知,邀请的都是寨上族人,没有学生,也没有学生家长,也就没有服务对象,那么这种“升学宴”就是农村的礼尚往来,属于农村风俗,我相信蒋老师也参加过数次类似的宴请,封过礼金,我记得我们上学那个时候,这种宴请收来的礼金,就是我们的学费和生活费,相当于大家互帮互助,这种正常的人情交往,怎么能算敛财?这种处分,有没有小题大做?有没有矫枉过正?
3、8000元的礼金,假如每人100元,也就是80人,在农村班宴请,加上小孩,实际上也就10桌8桌的宴请,出去成本,根本剩不下几个钱,何来敛财之说?
4、教育局有没有“杀鸡儆猴”之意?不可否认,在现在的要求下,大家都非常注意,这种“升学宴”已经明显减少,比如学校的校长、主任们,他们基本上不会办“升学宴”,但是大家之前有接受过他们封礼的,都是私下里把钱还回去。而作为老师,相对来说要宽松一些,关系好的同事之间,难免会互相表示一下,这肯定不是个别现象,但是也只限于关系很好的同事之间,而原来可能是不太熟悉的同事,也会给你发出邀请。所以,这种风气确实需要改变一下,而且确实也已经改变了很多,只是把蒋老师拉出来,警示工作人员,总让人感觉有点“捏软柿子”的感觉。
综上所述,我觉着蒋老师违规办理“升学宴”,是不对的,但是其影响,远没有达到应该被行政处分并公开警告的程度,应该改为私下里批评更为合适,你认为呢?
我是“赢在高三”,专注教育,用心解答教育问题,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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