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到了,炎炎夏日里,游泳、戏水是广大中小学生的最爱。然而,悲剧往往在不经意间发生,孩子溺水的报道频频见诸媒体,让人揪心。
据市教育部门提供资料显示,在去年全市青少年数十起非正常死亡中,因溺水死亡的占三分之二。眼下,全市各中小学校都已放假,溺亡这一社会隐痛,正警示着广大学生和家长:珍爱生命,远离溺水。
溺水事件频发
溺水,又是溺水。
今年五一期间,仙居、温岭接连发生两起小孩溺水死亡事件。
5月1日下午,仙居的吴水娟带着7岁的女儿舒涵,到仙居县南峰山脚下的工厂上班。大人忙工作,女儿和厂里另一名工人的孩子小珂一起玩。当天下午4时30分许,小珂一个人跑回来说,舒涵掉进河里了。5月4日下午,孩子尸体浮上水面,被打捞上岸……
5月2日,温岭温峤镇篓旗村附近山脚,来自贵州张某的儿子和另外三名小孩结伴在大水坑边玩耍。玩耍中,张某的儿子和另一个男孩下水了,但下水后就再没上来。他们一个9岁,一个6岁……
6月27日中午,来自四川的8岁小男孩周瑜,和两名小孩在椒江开发大道边的一个小水塘边玩。因鞋子掉进水塘里,周瑜下去捡鞋,然而下去后再没上来……
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悄然在水中消逝……
原因复杂多样
据相关部门对溺水死亡事件进行的剖析显示:溺亡学生中年龄大多小于16岁,且大部分居住在郊区和乡村;死亡地点多集中在郊外、乡村的水库、水塘等安全管理相对薄弱场所;出事时间多在白天,成年人群工作或午睡时间;出事学生大多成群结队,从而忽略了潜在危险。
那么,中小学生暑期溺水事故多发因素又有哪些呢?
其一,在溺水死亡事故中,大部分学生出事时,均无成年人在场。这些中小学生因安全意识较薄弱,往往在一些不熟悉的水域贸然下水导致悲剧发生。
其二,家庭暑期安全教育不到位。尽管一些家长也对孩子进行过安全教育,但往往因方法不当,不仅没有效果,反而导致了孩子的逆反心理。
其三,发生意外后施救不当,延误了抢救时间。此外,公共场所,尤其是诸如水库、池塘、河流等水域缺乏安全管理,也是容易导致孩子溺水死亡事故发生的一个不可忽视因素。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王华赋说,暑期学生游泳应做到“四不”:不在无家长或无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无人监管的水域边玩耍嬉戏。
游泳将列入中考体育测试必考课目
为最大可能减少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从2008年开始,我市将游泳列入中考体育耐力测试的“二选一”课目,并在评分上实行优惠,并准备在条件成熟时,将游泳列入中考体育测试的必考课目。
同时,教育部门向广大家长印发《给家长一封信》等,提醒家长做好暑期安全教育,还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及时提醒全市教育行政干部和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
要想尽量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让学生学会游泳是一个好的方式。在椒江,市实验小学的小朋友们正准备着到暑期游泳班里学游泳。校长丁梅芳说:“家长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多一项技能。
不会游泳的人,千万不要单独在水边玩耍;没有大人的监护,不要和伙伴们玩水。
2、游泳前应做全身运动,充分活动关节,放松肌肉,以免下水后发生抽筋、扭伤等事故。如果发生抽筋,要镇静,不要慌乱,边呼喊边自救。常见的是小腿抽筋,这时应做仰泳姿势,用手扳住脚趾,小腿用力前蹬,奋力向浅水区或岸边靠近。
3、小学生参加游泳应结伴集体活动,不可单独游泳,最好要有成人的带领。游泳时间不宜过长,20到30分钟应上岸休息一会,每次游泳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
4、小学生不宜在太凉的水中游泳,如感觉水温与体温相差较大,应慢慢入水,渐渐适应,并尽量减少次数,减低冷水对身体的刺激。
5、小学生一般不要跳水,可以在水中玩抛水球的游戏,但不能起哄瞎闹、搞恶作剧,不能下压同伴、深拉同伴或潜水“偷袭”同伴。对刚学会游泳的同学更不能这样做。
6、游泳应在有安全保障区的游泳区内进行,严禁在非游泳区内游泳。农村的少年儿童应在选择水下情况熟悉的区域。
7、参加游泳的人必须身体健康,患有下列疾病的同学不可游泳:心脏病、高血压、肺结核、肝炎、肾脏、疟疾、严重关节炎等。女同学月经期间不能游泳,患红眼病和中耳炎的同学也不能游泳。
8、在露天游泳时遇到暴雨是很危险的,因此应立刻上岸,到安全的地方躲避风雨。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