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规定及观点目前我国规定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对特定八项暴力犯罪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六周岁要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在国际上属于一般高度,比国际条约规定的最低限制高两岁。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人权的提现,也是我国“宽严相济,教育为主”刑事政策体现。这几年学届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提出了两种新的观点,一是“降低说”、二是“弹性说”(即主张灵活规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是目前权威观点认为不应该降低,我也认为不应该以解决青少年犯罪为目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也不能够解决青少年犯罪的问题。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我国青少年犯罪呈现出“年龄上低龄化、手段上暴力化”的特征,解决青少年犯罪要寻找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的原因,可能刑事责任年龄的限定会是个别青少年不惧犯罪的原因,但绝对不是青少年犯罪的的普遍、深层次的原因。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简单来说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家庭教育,这是青少年犯罪主要的原因,犯罪青少年大多数都会有一个不幸的家庭,或者别人看起来幸福但他们自己并不幸福的家庭。青少年人格的健全以及心理的健康都需要家庭的和睦以及合理有效的家庭教育。二是学校教育,这也是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之一,学校老师以及同学对于青少年而言是除了家人之外联系最密切的人,学校的教育以及良好的人际关系也都占据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一大部分。三是社会影响,社会、经纪、科技以及互联网的发展是影响青少年犯罪新的重要因素。不良的社会风气以及不适宜的信息接收都会造成青少年犯罪,而现在人的正常发展又往往离不开互联网、离不开这些社会因素,因此这也是青少年犯罪一个比较棘手的因素。……综上,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并且多方面的。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要判断青少年责任年龄规定的合理性那必然要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能力挂钩,我国法律主要是以“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来衡量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但是我国面积大、各地区之间的发展都有很大的差异,直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对偏远地区以及发展落后地区的未成年人会是很大的不公平,因为他们的认识及判断能力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该地区落后的教育、经济及文化。结论青少年犯罪其实往往伴随的是“无知者无畏”的心理,犯罪的未成年人其实对法律以及刑罚没有清晰的认识,就算降低了刑事责任年龄,它对青少年犯罪的作用其实更主要是体现在家长和学校的警惕方面。也就是说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只能对青少年犯罪起到有限的间接的作用,并且治标不治本,不符合保护人权的要求。青少年犯罪的抑制与解决还是要靠社会各个方面共同的努力与关心,其主要解决方式还是要抓教育,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到社会教育,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与希望。因此,我认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并不能解决青少年犯罪的问题。庆幸的是,我们现在可以明显看到各方对此做出的努力:各大网站平台的青少年模式、小欢喜这样剧以提倡健康的家庭教育、学校法律知识的普及、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等。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长期、全面的推进。
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回学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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