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报财产留清名———一代名相诸葛亮的廉洁故事(转载)
三国时期,蜀国境内“刑法虽峻而无怨者”,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蜀国名相诸葛亮严于律己,一身清廉使然。诸葛亮一生“抚百姓,示官职,从权制,开诚心,布公道”。
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深为其所动,之后跟随刘备征战南北,奇功屡建。刘备死后,诸葛亮“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蜀国国事,事无巨细,每必亲躬。他5次亲率大军,北伐曹魏,与曹魏短兵相接。他严格要求子侄辈,不以自己位高权重而特殊对待。他亲派侄儿诸葛乔与诸将子弟一起,率兵转运军粮于深山险谷之中。为此,他专门给其兄诸葛谨写信说,诸葛乔“本当还成都”,但“今诸将子弟皆得转运”,“宜同荣辱”。马谡失街亭后,他引咎自责,上疏后主刘禅,“请自贬三等”,从此更兢兢业业、勤勉有加。“夙兴夜寐,罚二十以上,皆亲揽焉;所啖食不至四升。”长期的废寝忘食使他心力交瘁,积劳成疾,年仅54岁便英年早逝。诸葛亮以他的实际行动验证了自己“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诺言。
诸葛亮生前,在给后主的一份奏章中对自己的财产、收入进行了申报:“成都有桑800株,薄田15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诸葛亮去世后,其家中情形确如奏章所言,可谓内无余帛,外无赢财。
诸葛亮病危时,留下遗嘱,要求把他的遗体安葬在汉中定军山,丧葬力求节俭简朴,依山造坟,墓穴切不可求大,只要能容纳下一口棺木即可。入殓时,只着平时便服,不放任何陪葬品。这就是一代名相诸葛亮死后的最高要求,其高风亮节实为可圈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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