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北湖小学某教师(没有说是班主任)惩戒学生,用尺击打学生手心。其上级教育局经调查核实,责成校对涉事老师进行停课反省处理,并向学生和家长致歉。笔者又一次听到教师为了不让学生胡闹,而采用打学生手段的惩戒事例。心中很是不悦!学生是不能被打的!教师是决不能打学生的!
一、惩戒“越界”是指什么?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简称《规则》)的颁布实施,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规则》的实施主要解决一些教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的问题。然而,有些教师只是认为有了《规则》,就可以有了惩戒学生的权力,可以“打”学生了。这就是“越界”了,因为违反了《规则》。
任何情况下,教师都不能用“打”的方式来体罚学生,这是《规则》和师德明确禁止的。虽然像旧时私塾先生用戒尺打学生手掌一样,那时教师就能打,现在就打不得?还真是的!社会都进步到现代信息社会了,顽皮的学生真的就不能打!打学生会给其造成成长过程中的心灵伤害。区教育局及时对打学生手心的教师做出了通报处理,涉事教师停课道歉,并让全体教师引以为戒,也给点个赞!
《规则》中没有一条规定可以打学生,请看。一般方式:点名批评、口头或书面检查、增加额外教学或班级公益服务任务、罚站一节课、课后教导等;较重方式:当场教育、德育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纪律教育、暂停或限制参加部分集体活动等;严重方式:停课停学、法制负责人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二、教师应熟悉掌握惩戒“界限”
为何学生闹疯了、管不住,就不能打?这个事理都是明摆着,学生是一个有尊严、有人权的生命,法律赋予保护其应有的权利,是谁也不能侵犯的。即使监护人和家长也不能打,就是学生触犯了法律,也由司法机关来处理,不是教师的职责所允许的。涉事教师对如何惩戒学生,应该认真学习理解并熟悉掌握惩戒《规则》。
那么,学生闹疯了、管不住,教师就不能管了,岂不乱了套?教师管不住学生,按道理说,是教师没有本事,是失职的表现。教师的职责就是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要教育学生成为德才兼备的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人才。教育学生应运用科学得当的方式方法,都在哪儿明摆着,教师为何不予运用?这件事,还成为了是非热议。没有可争辩的,区教育局处理得对!涉事教师应该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给学生道歉,改正教育教学方法。
《规则》还明确了教师七类不当教育行为:身体伤害,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超限度惩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言行侮辱贬损,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因学生个人的学习成绩而惩罚学生;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指派学生代替自己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以上这些,教师们切记于心。
三、从根本上解决“越界”问题
诚然,学生上课闹疯了、管不住,该怎么办呢?学生上课不遵守课堂纪律,瞎胡闹,肯定是有原因的。解决问题,就要分析原因是什么?根据原因分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一解决。
如果是学生们的原因,不听教师指挥,故意违反课堂纪律,那么这堂课就先不上了,改成体育课,让学生在操场上疯个够,把他们的疯劲先泄掉,教师单独找每个学生谈话,严肃指出学生违反课堂纪律的错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导学生改正。就是简单地维持课堂秩序,让捣乱的学生罚站也行,就是不能打学生。
也许是教师原因,或是平时对学生管理的比较松,师道尊严没有树立起来;或是没有发挥好学生班干部的作用,学生自我管理没有做到位;或是教师教育教学方法不受学生欢迎,使学生不感兴趣,不上心学习等等。这些问题,应引起教师的足够重视,采取措施认真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来弥补。
总之,惩戒只是方式和手段,不是目的和结果。正如人民日报评论说,科学实施教育惩戒,尺度与温度都不可少。教师应付出足够的耐心和心血,来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这才是根本!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