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经有云: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在传统的教育理念中,老师惩戒学生就如同父母长辈教训不听话的儿女一样,掌握好度,替父母管教,无可厚非。
首先,2019年7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指出,将保障教师依法享有教育惩戒权,这里的“惩戒”不同于惩罚,更不能与“体罚”相提并论,合理打手,说明老师能掌握好分寸,有一定的度,既能提醒“犯事”学生反省注意,也能威慑他人,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
其次,在校学生之所以“挨打”,要么调皮捣蛋,要么懒惰成性,合理“体罚”,只打掌心,可以从面子上正告学生的违纪表现,这么多人看着你了,你还不“改邪归正”,做个表现优异的学生。
最后,我虽不提倡“棍棒教育”,但有些学生确实很难通过说服教育改变,一味地说理,部分同学可能还会认为老师是“懦弱无能”的表现,久而久之,学生的“嚣张气焰”会愈演愈烈。但不管怎样,老师的“体罚”必须掌握好分寸,其目的是育人,而不是“树威”,建立自己鲜明地人设,否则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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