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友表示,现在的学生很难管教。只靠说服教育,起不了多大作用,是不是可以对学生进行惩罚呢?当然可以。«人民日报»也发表文章称,将惩戒权还给老师。
目前,一个最大的困惑是很多老师不敢使用惩戒权,一旦没有把握住度,惩戒就变成了体罚。«教师法»第37条也明确规定,教师不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惩戒和体罚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就目前而言,没有一个具体的文件或者规定来阐释什么是惩戒权,具体包含哪些惩罚行为?只有靠老师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把握这个度。通常认为,只要不伤害到学生的身体和心灵,这种对学生的惩罚行为是合理的惩戒。
前几天,一位老师用戒尺打学生手板,手板上出现了一道红色的印记,学生家长跑到学校来闹事,要求学校老师给学生和家长道歉,否则上告到教育局,你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建议尽早出台«惩戒法»。让老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合理使用惩戒权变得有法可依。
作为70、80后的家长,你对学生受到的惩戒教育和体罚教育怎么看?
教育,肯定需要惩罚!
有些家长,把自己孩子不如意,都清一色归罪于教育惩罚。家长从不说自己有什么不妥之处!(如今干什么都要考证,唯独当家长不考试)
其实有少数孩子不肯前行,很正常,怪不得有风雨。
大浪淘沙,肯定会有人被淘汰。种子不可能每一粒都会生根发芽。孩子也不可能每一个都成才成人。孩子如果像豆腐一般掉进灰坑,吹也不行,摸也不得,只能是废物,无论怎么表扬他好也没有用!
许多人好走极端,一提到惩罚孩子,就举例某某老师把孩子打得鼻青脸肿。有几个老师扇孩子的脸?批评几句、打几下手、罚站一节课都不行,这样的孩子是不是已经预示着被淘汰了?
社会的竞争,生活的压力,他以后承受得了吗?
肯定而言,老师不是坏人,是老师中有坏人。
请别提国外教育好,据说国外也有受过教育的人跳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