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多年的亲历,许多学生还是尊重老师,崇尚师德的规范的。孩子的身心是脆弱的,特别是心理劣势的学生,他们经不起折腾,翅膀断了,能飞吗?学校不是监狱,需要温馨学习的氛围,打造一个温暖的集体。
学校的存在不是孤立的,学生像是百纳衣。独善其身的学校,是没有的。因为学生都带有社会的影子,老师也是。
国家教育的宏观把握方向的选择,应该顺应国际大势。师道尊严,就会失去民主方向。因为,人是时代人,信息时代确切的要求。
不是时代政策的错误,而是人的理解错了夸张化对政策的要求,从而走到了极端化的方向。我们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而又从另一个极端化中回来,再回到原来。
有些时候道理讲一千遍,还不如一巴掌!有些顽劣学生根本不服教育、油盐不进,这样的学生该不该惩戒?
打学生也好,惩戒学生也好,说的都是同一件事情。说千遍道理,不如一个巴掌。这种规律确实存在。但是必须明白,老师没有惩戒权,不管你叫做体罚还是惩戒,都是不行的,法律、法规、规定都是这样说的。
给教师“惩戒权”就能提高教师育教积极性吗?
给教师"惩戒权”就能提高教师教育积极性这个问题,我认为不一定就能提高教师的教育积极性。
”惩戒权",惩是手段,戒是目的。运用得当,可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改正学生的不良行为,促进学生向好的方向发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在过去是名正言训,学生违纪懒学者,该罚!戒尺打出师道尊严,教师坐上天地君親师位的神榜,如同亲生父母,受人尊敬。过去的”惩戒”和"体罚"混为一体,同时并用,成为社会千年戒律,无可厚非。
而现在必须严格区分什么是惩戒?什么是体罚?两者必须严格区分开来,老师不能超越惩戒的范围,否则后患无穷。所以″惩戒权"没有了昔日的威严和光环,只是教师教育的手段或方式,对提高教师教育的积极性并不会起到什么大的作用。大家的看法有什么不同,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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