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心而改”,我来回答这个话题。
01|学校要开设专门的劳动课。
在课程设置上,《意见》突出强调“整体优化学校课程设置”,构建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大中小学设立必修课程和劳动周,同时强调其他课程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和要求。
在劳动教育时间上,《意见》主要从两个方面作出规定:
一是利用上课的时间进行。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除实习、实训外,专门进行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大学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二是在课外校外安排。中小学要对学生每天课外劳动时间作出规定。大中小学每学年设劳动周(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也是在课外集中安排。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自主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
02|让孩子在家掌握生活技能。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实施劳动教育的重要场所。《意见》从四个方面强调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
一是鼓励孩子自觉参与、自己动手、随时随地、坚持不懈地进行劳动,每年掌握1—2项生活技能;
二是鼓励孩子利用节假日参加社会劳动;
三是树立崇尚劳动的家风,让孩子养成从小爱劳动的习惯;
四是学校和社区、妇联等开展学生生活技能展示活动,加强对家庭劳动教育的指导。
03|劳动课学得怎么样,怎么评价?
评价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活动,激发学校和学生的积极性。
也要求将劳动实践过程和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公示、审核制度,确保真实可靠。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使劳动教育评价硬起来。
大家怎么看这个问题?如有什么想法,可以在留言区留言评论。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