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心理和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和研究的基本训练,具有进行实际教学工作并能进行理论研究的基本能力。
毕业后可以到地方高校任教、报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民政残联部门工作,到特殊学校(即聋哑盲弱智儿童学校)任教。
特殊教育专业属于教育类专业,是教育学下设的一个二级学科。该专业本科阶段的课程因各个学校的侧重点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三类课程。一是教育学类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论类课程),二是特殊教育的理论课程(如特殊教育导论、各类特殊儿童的特点与教育等),三是特殊教育的方法课程(如教学法课程、手语、盲文等)。
特殊教育学在本科阶段并不区分具体的研究方向。学生可根据后续的学习和教学实践发展研究方向,比如按照研究对象的不同,特殊教育可以分为盲(聋)童教育、智力落后儿童教育、特殊儿童心理教育等。
扩展资料:
特殊教育专业培养人才具有以下核心能力:
1、掌握特殊教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评估各类特殊儿童的基本方法。
3、具有进行特殊教育实际工作、科研或管理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特殊教育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特殊教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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