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应树立以下几个方面的教师观。
树立正确儿童观
1、儿童是独立存在的人。儿童的各项合法权益、儿童的人格和基本需求要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满足。
2、儿童是主动的学习者,是长大后独立生存的人。
儿童一生下来是一个有生命力、生长力,能够分辨与取舍外界刺激,具有学习能力的积极个体,是一个对环境的主动探索者。
3、儿童是在成长过程中的人,他们有独特认知特点
幼儿的认知特点不同于学龄儿童,更不同于成人。
4、儿童有很大的个体差异
幼儿性格上的差异,带来了需求上的差异,使得幼儿在对安全感的需要上、对新体验和活动的需求上都有很大的差异。《纲要》总则第五条:“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教师要给予个体差异的指导和评价,提供可供幼儿选择的学习内容,促进各具特色、有差异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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