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伯来幼儿教育的特点为:古代希伯来人之所以对早期教育颇为重视,是因为它是为民族的救亡和传统的继承而服务的,为整个民族教育起着一种先导的作用。
古代雅典教育最主要的概念之一是?
雅典的教育目标是多方面的,它不仅包括了要培养英勇的战士,更要把年轻人培养成为有文化知识的政治家、能说善辩的思想家、精明能干的商人和国家的上层统治人才。因此,雅典教育无论在组织形式上还是内容、方法上,都比斯巴达的教育更具有广泛性、灵活性和多样性。对年轻人不仅强调体育和德育,也十分重视智育和美育。对儿童实施德、智、体、美和谐发展的教育,奠定了西方教育发展的基础。
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包括幼儿教育吗?
[摘要] 随着社会观念的变革与经济的发展, 法国、英国、德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日益重视本国的幼儿教育, 不仅免费的公立教育向3岁以下幼儿延伸, 而且政府加大了对托幼机构的财政投入, 以期促进社会公平、性别平等与国家人力资源的储备。这对我国幼教事业改革有着重要启示, 我国政府应加强对幼教体制的宏观调控与财政支持。
[关键词] 幼儿照看和教育体制; 欧美国家幼教政策; 幼儿教育世界发展趋势
国际上, 虽然大多数国家使用“学前教育”这一概念来统指所有接受义务教育之前的幼儿照看(照料) 与教育阶段, 但有的国家例外, 如法国, 由于其自身比较特殊的学前教育体制包含了具有学校教育性质的“幼儿学校”(幼儿园),所以用“学前教育”的概念并不适宜, 因此通常使用的概念是“照看方式”或“接收方式”。[1]另外也有的国家惯常使用“幼儿保育”和“幼儿教育”的概念, 如日本。[2]本文使用的“幼儿照看和教育体制”概念, 既包括幼儿照看体制, 也包括学前教育体制。欧美各国由于其历史、文化、经济、社会情况的不同, 以及各国政府对家庭和教育所采取的政策不同, 其幼儿照看和教育体制有很大的差异。
一、欧美幼儿照看和教育体制类型
(一) 欧美幼儿照看和教育体制分类法之一
在欧美, 相当一部分幼儿被他们的父母, 其中主要是母亲照看。除了这一主要的照看方式, 我们可以根据对幼儿实施照看和教育的成人是否受到培训, 以及对儿童是侧重保育还是教育两个方面,将那些非父母照看的方式分为两大类, 即: 照看体制和学前体制。
照看体制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母职助理; 在家庭托儿所工作的母职助理和没有向国家申告的保姆以及由一个亲属照看等情况。儿童照看可能在家里雇佣一个保姆、一个年轻女孩或一个亲属进行,也可能在家庭以外, 在看管幼儿的人的家里实行。
学前体制在很多欧洲国家得到了发展, 如法国、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希腊、西班牙等,包括公立和私立的幼儿接收机构, 可再细分为托儿所(由城市或企业举办的集体托儿所、父母办的托儿所、家庭办的托儿所等) 、幼儿学校(或幼儿园) 以及短时间内接收幼儿的机构(如游乐—照看中心、幼儿游乐中心、幼儿花园等) 。
(二) 欧美幼儿照看和教育体制分类法之二
根据1995年欧盟的分类法, 国际上, 尤其是欧洲的学前机构可以分为3大类: 一是保姆/娱乐中心/ 托儿所。这样的机构在所有欧洲国家和美国都存在, 接收从3个月到6岁的幼儿。一是属于学校教育制度中的一部分的机构。面向3岁或4岁幼儿的教育机构存在于所有欧洲国家。法国和比利时是欧洲惟一从2岁开始就接收幼儿进入学校体制的国家。[3]一是目的在于对幼儿进行教育但独立于学校教育制度的机构,存在于丹麦、德国、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国。后两者的从业人员需要获得与教育相关的学位。
(三) 欧美幼儿照看和教育体制分类法之三
除了以上的分类法, 还可以根据儿童年龄, 划分出3岁以下和3岁以上两种幼儿照看和教育体制。
1.欧美3岁以下幼儿的照看和教育体制。
在所有欧洲国家( 除丹麦以外),大多数3岁以下幼儿以私人方式被照看。[4]其中以(外) 祖母照看者最多; 其次是寄放在有资格者的家庭中或在幼儿家中雇保姆照看, 如在西班牙、意大利和希腊, 主要是在家中雇保姆照看。与此相比, 私立托儿所仅占很小的比例。
此外,还有国家财政支持的幼儿照看与教育机构, 如集体托儿所以及法国、比利时和葡萄牙的家庭托儿所。[5]在丹麦, 这种由国家支持的幼儿照看机构很发达, 约50%的3岁以下幼儿被接收在这些机构里。不过, 丹麦也在大力发展混合3岁以下和以上幼儿的照看中心。
而在其他国家( 如德国、西班牙、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英国、俄罗斯、美国) , 这种公共机构的接收率非常低, 仅有2%到6%的3岁以下幼儿有机会被接收到这些机构。
在法国和比利时, 很多2岁( 法国) 和1岁半到3岁( 比利时) 的幼儿入幼儿园, 但大部分幼儿还是在托儿所, 直到3岁以上再进幼儿园或幼儿花园。法国的托儿所已经有了很大发展, 从1982年开始, 由于政府和民间团体的努力, 托儿所的容量以每年5%的速度在递增, 但还远不能满足需要。[6]
2.欧美3岁以上幼儿的照看和教育体制。
美国5岁以下的幼儿很少上幼儿园, 主要的照看方式有: 亲属照看( 40%) 、父母照看(21%) 、托儿所(31%) 、家庭托儿所(14%) 、在幼儿家中雇人照看(4%) 。9%的幼儿借助多种照看方式。
在丹麦、比利时和意大利, 80%以上的3岁幼儿机会在幼儿园、托儿所或幼儿花园度过2到3年的时间。在法国, 从1990年开始, 几乎所有3 到5岁的幼儿都上幼儿学校( 99%的3岁儿, 100%的4~5岁儿) 。[7]相反, 在荷兰、德国、希腊和意大利, 3岁幼儿的入园率小得多, 只有60%左右。
美国和欧洲的差距相当大的原因在于美国没有一套包含父母休假制度在内的家庭政策体系。另一方面, 欧洲国家在国家给予幼儿照看财政支持方面比美国做得好。然而, 也必须指出, 在父母的亲职假方面,欧洲各国之间在时间长短和形式上有很大的差别, 有的国家如爱尔兰、卢森堡、英国甚至没有亲职假。
由上可见, 欧美国家的幼儿照看和教育体制既有共性, 也有个性。在除了丹麦以外的所有欧洲国家, 大多数3岁以下幼儿以私人方式被照看, 而丹麦对幼小儿童的公共托幼服务非常健全且优质。在欧洲, 国家财政拨款的机构同样满足着部分家庭的需求, 较为突出的是法国、比利时和葡萄牙。学前教育体制在很多欧洲国家得到了长足发展, 不过差异也较大。法国几乎所有3 到5岁的幼儿都在幼儿学校接受免费教育。在丹麦、比利时和意大利, 这一比例达80%以上, 但在荷兰、德国、希腊和意大利,3岁幼儿的入园率只有60%左右。美国的发展比欧洲相对更差一些, 5岁以上的幼儿才有机会接受正式的公共教育。
二、五个发达国家幼儿照看和教育体制政策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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