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教育的出发点和最后归宿都是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发展,促进每一个儿童在现有的水平基础上获得充分的、最大限度的发展.按维果茨基的理论来说,即要找准每个孩子的“最近发展区”,使每个孩子通过教学活动都能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即“跳一跳,摘个桃”.教师应在充分了解儿童已有知识和理解能力、智力水平的基础上,提出“略为超前”的适度的教育要求,把儿童发展的可能性与积极引导二者辩证地结合起来,既不低估或迁就儿童已有的水平,错过发展的机会;又不可拔苗助长,超出发展的可能性.遵循发展适宜性原则包含几层含义:
(1)教育设计、组织、实施既符合儿童的现实需要,又有利于其长远发展.
(2)教育设计、组织、实施既适合儿童的现有水平,又有一定的挑战性;教育活动内容的安排与要求、活动 过程的推进应循序渐进.
(3)教育必须促进儿童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每一个方面的发展也应该是全面的、整体的发展, 包括情绪、情感、良好习惯、智能、技能、创造性的发展等,不能偏废任何一个方面.
(4)为每个儿童着想,关注个体差异.教育必须面向每个儿童,使每个儿童都能在原有发展水平上充分 地发展.学前教育除了适宜年龄特点外,还应实施适宜于个体的教育,注重个性化教学、因材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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