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实验法
社会实验法可以说是观察法的进一步发展。是迄今为止最严密、最科学的经验研究法。它是把研究对象置于人为设计的条件控制中进行观察和比较的研究方法。和观察法相同的是,实验研究者也靠自己的感受去搜集对象的信息。但是,实验法又和观察法有根本的不同。
首先,实验的观察不再是自然状态下的观察,而是在人工环境中,在人为控制中进行的观察;其次,自然观察的内容是难以重复的,而实验的内容却可以不断反复。实验法的基本模式是设置一个人为控制的实验环境,使某种待研究现象得以发生,然后将实验对象分成若干实验组和控制组,并置于同样的实验环境中,再对实验组进行有控制的实验变量的剌激,观察其变化与结果,并与控制组的观察相对照,从中获得各种观察比较的资 料。
一般说来,社会实验需要对研究课题中的自变量进行干预,如果我们不能对一个研究课题中的自变量进行干预,那么,这个课题就不适于用实验的方法来研究。因此,当自变量为性别、年龄、婚姻状况、种族背景或者家庭出身这类变量时,我们采取的研究方案就 相当是实验。
2。社会调查法
社会调查是采取客观态度、运用科学方法、有步骤地去考察社会现象、搜集资料并分析各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以掌握社会实际情况的过程。在这里,所谓客观态度是指不依个人好恶去收集和对待资料,如实地了解被研究对象的状况。所谓科学方法是指客观反映被研究对象的状况。
所谓科学方法是指客观反映被研究对象的状况的手段。这种科学方法本身内部有一定的逻辑结构,它对所有正常的研究者来说都具有同等效力;对社会现象有正确的分类,对其因果关系有正确的观察。借助于这种方法以及研究者的创造性思维可以揭示社会运动的规律。根据被研究对象所包括的范围、特点的不同,社会调查可分为全 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个案调查等。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