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苏州一知名企业家孙某在幼儿园内,一个重重的耳光将三岁孩童打飞在地,当时在场的老师都懵了,没想到作为一个成年人会对一个三岁小孩动手,事情的起因是幼儿园里两个小孩子发生了点矛盾,老师叫来双方家长准备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该男子走上前去猛扇了对方孩子一个耳光,三岁孩子被打倒在地,痛哭不止。关于这件事,我有以下四点看法。
一、如果孩子构成了轻伤,孙某就涉嫌故意伤害了
据悉,打人男子孙某是当地一个知名的企业家,从孙某的行为可以看出来在公司里是多么的嚣张跋扈,对于手下的工人,肯定也没有好脸色。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视为故意伤害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从监控视频里可以清晰的看见,孙某一耳光重重的击打在了孩子的面部,直接将三岁孩子打飞后脑着地,如果孩子验出了轻伤,那么孙某就涉嫌故意伤害,将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幼儿园存在管理问题
据幼儿园的老师说:两个孩子是在跑步的时候发生了矛盾,两个孩子在幼儿园内嬉戏乱跑,现场竟然没有老师在,这也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因为在幼儿园乱跑老师如果不在现场管理的话,有可能会造成幼儿的磕碰。还有就是小孩子间的吵闹,有时候也是一种正常现象,老师这个时候教育双方一下就可以了,只要孩子们身体没有受伤,我认为叫双方家长来调解,这就等于是多此一举了。因为家长都不想自己的孩子受到欺负,如果自己孩子吃亏了,心里肯定会不舒服。如果两个小孩子都没有受伤,那么老师批评教育纠正一下他们的行为就可以了,没必要把双方的家长都请过来,即耽误时间不说,还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三、双方家长不应该介入孩子们之间的冲突,家长更不应该打对方的孩子
有很多的时候,两个小朋友在一起玩耍的时候也会产生冲突,其实作为家长,不应该介入他们之间的冲突,因为这也是他们这个年龄段的必经之路,虽然他们短暂的发生了冲突,但是有可能玩着玩着就忘了,这也许会让他们以后相处的更加融洽。试问哪个孩子在小的时候没有和自己的好朋友多多少少发生过一些小摩擦,这些都是正常的现象。只要双方孩子没有受到身体上的实质性伤害。作为家长,应该让他们自己来处理,不应该过多的介入到他们的冲突中去。
每个做父母的都看不得自己的孩子受委屈吃亏,尤其是看到了自己孩子被别人欺负,心里会更加的难受。但是往往在这个时候作为成年人,我们更应该控制自己的情绪,千万不要向对方的孩子发火,更不可以打骂对方的孩子,因为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行为,尤其是还在自己的孩子面前,这样会让自己的孩子以后更加没有朋友,并且打骂对方孩子不光解决不了问题,还有可能会导致自己的违法犯罪。
四、被打的三岁幼童,如果留下了后遗症孙某必须承担以后的所有赔偿
从监控视频里可以看见孙某的这一耳光是很重的,直接打在了孩子的面部上,当时孩子向后飞倒是后脑着的地,脑袋受到重击是很危险的。有可能现在孩子检查不出来什么问题,但是如果后续孩子有了后遗症,经过鉴定是这个耳光引起的,那么以后的所有治疗,包括别的损失都应该由孙某来承担,因为这都是他直接造成的,所以后果必须由他来承担。
都是幼儿园三岁左右的孩子,两个孩子之间发生了矛盾,作为父母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应该冲着对方的孩子打骂,这不光是不道德的问题,还涉及到违法的问题,希望父母们都能做一个明事理的成年人,有问题就去解决问题,没必要采用这种极端的方式,因为这样对双方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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