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体现以改革推动发展、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增强活力的总体思路,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觉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攻坚方向,找准着力点,完善配套政策,不断取得新突破。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外锻炼活动时间,提高阳光体育运动实效。完善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形成合力,培养青少年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艺术教师队伍建设,保证美育教学资源基本配置和相关必备条件,全面提高美育教学质量,重点加强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加强科学保教,着力克服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以小学生减负为重点,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优化资源配置,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要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尽快使校舍、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出台校长教师交流指导意见,加大城镇学校教师对口支援农村学校、优质公办学校教师对口支援薄弱学校的力度,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试行学区制,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完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政策和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制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机制,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教育信息化网络。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改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高校教学评估方式,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推进高校协同创新,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拓宽学生发展通道。要制定和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政策文件,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实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和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转换认定制度。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加快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要改进教育管理方式,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更多运用法规、规划、标准、政策、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和支持学校发展。加强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完善治理结构,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推行督学责任区制度,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发挥社会组织在教育评估监测中的作用,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巩固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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