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国家教委、劳动部、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国家体委、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确定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
安全教育日的主题是“预防校园侵害,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设立这一制度是为全面深入地推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率,切实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教育来自生活,又为生活服务”这是颠簸不破的真理。培养幼儿的安全自护意识应从培养其良好的常规习惯开始。习惯养成的好,终生受其益,习惯是自动化的条件反射,是指不需要反复思考和再三选择的“自由”而生的行为。习惯成了自然,轻松就在其中了。
在幼儿园中,首先要让幼儿明确一日生活中各个环节和各项活动的具体要求,知道怎样做才安全,怎样做不安全。众所周知,幼儿年龄小,自觉性和自制力都比较差,而良好习惯的养成又不是一两次教育就能奏效的。因此,教师除了提出要求和教给幼儿方法外,还应注意督促和检查,经常提醒,使幼儿良好的习惯不断得到强化,逐步形成自觉的行动。例如:正确有序的穿衣服能保护身体,鞋带系得牢固可避免跌倒摔伤,从冰箱中拿出的东西先闻一闻、看一看,热汤热水吹一吹再喝能避免烫伤,吃饭不嘻笑打闹可避免气管进异物。我平时非常注意幼儿这些生活小节的训练,幼儿能做的事就让他自己做,决不包办代替,这样,幼儿在自己的劳动实践中建立起了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起到了自我保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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