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安全教育包括四方面,如下:
一、安全法规
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责任和意识。深入贯彻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教育和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责任,增强师生法制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对校长的培训,提高校长安全意识,落实校长“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交通、消防、地震、用电、户外、网络安全教育
进一步规范教师教育行为,加强师德教育和德育队伍建设,做好对学生思想、心理的教育疏导工作;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地震安全、用电安全、户外安全、网络安全教育等系列专题教育,组织消防或地震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逃生技能,提高青少年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公共安全意识。在进行安全宣传中,要注意形式的多样化,主题的多样性,让学生有积极的兴趣来学习安全知识。重点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校园11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三、食品安全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继续强化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领导和管理,建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食品定点采购、索证、检验及食物48小时留样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加大对学生食堂的资金投入,完善各种卫生设施。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执行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不得对外承包规定。继续加强校内小卖部的卫生监督管理,要求各地各校落实专人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小卖部的食品卫生进行抽检,发现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立即制止销售,同时向卫生、质监部门报告,促使小卖部经营者守法经营。对学校内部个人承包的小店,学校指定专人、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抽查,促使其守法经营,保证师生的饮食安全。 四、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让学生拥有健康的心理和必要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教育、耐挫教育,特别是面临高考、中考,要严密注意“问题”学生;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交通法规教育,传授学生必要的火场逃生知识、紧急救护知识,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素质。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规范教师行为,学生出现的某些心理问题,与教师的行为规范存在着联系,教师要加强责任心教育,力争将事故隐患扼杀在萌芽阶段。对学生之间出现的纠纷,一般的“小摩擦”学校自行处理,大的冲突报派出所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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