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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要以孩子的身心发展为基础,要尊重生命成长的规律。其教育的核心目的是帮助儿童的生命自然地成长和完善。具体的说就是让儿童获得身体、意志、思想的独立,达到人格、心理、智力、精神的完善。
蒙特梭利教学法的内容涉及五大领域:
1、日常生活训练(包括照顾自己,照顾环境,基本动作,社交行为,教室常规);
2、感觉教育(包括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嗅觉);
3、数学教育(包括数概念建立,数的运算);
4、语文教育(包括书写的准备,字母、笔顺的练习,简单的单词,短语);
5、科学、文化类教育(包括音乐、美术、地理、历史、动植物等知识和能力)。这些内容是在自由的环境中,以教具、有明确的智力目标活动,以及儿童的兴趣为基础提供并展示给儿童的,不是以强迫灌输让儿童去学习。
蒙台梭利提出对3-6岁的幼儿应进行哪些方面的训练
蒙台梭利的初级教学法适用于3~6岁的儿童,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体育(筋肉练习)
为了促使幼儿生理的正常发展,使他们的日常生活动作熟练化,蒙台梭利十分重视幼儿的肌肉练习,她除了顺其自然,让幼儿通过坐、起、走、穿衣、脱衣、取物、照料动植物等行为得到良好的体育练习外,还发明了种种器具,如螺旋梯、摇椅等等,帮助幼儿进行训练,还编制了体操乃至于呼吸、唇、舌、牙等方面的特别练习。
感官教育
这是蒙台梭利方法中的中心环节,下文将予重点述评。蒙台梭利认为,感官训练既为儿童将来的实际生活作准备,又是儿童接受知识和发展智力的基础。
知识教育
结合感官训练,提早让儿童接受读、写、算、音乐等方面的教育。同时,通过谈话发展儿童的语言能力。
实际生活练习
如穿衣、个人卫生、室内整理等,使儿童不需别人帮助而能自己处理日常生活上的事项,培养其独立性。不难看出,蒙台梭利上述做法对于幼儿教育来说有许多可取之处。至于蒙台梭利的感官教育,还须作进一步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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