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主要是落实《义务教育法》以及切实保障农村 留守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政策要求,应当从 以下;1:个方面着手落实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
(1)农民工输人地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降低 人学门槛,简化人学手续,收费与当地学生平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 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保证他们进入城市后能够尽快人学接受义务教育。
(2)要建立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全面 纳人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按照学校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公用经费。要加强接收农民 工子女公办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将中小学校新建和布局调整工作与接纳农民工 子女就学统筹考虑,协调发展。
(3)农民工输出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建立教育、公安、司法、 妇联等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教育管护工作机制。
(4)要结合“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的实 施,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寄宿学习需求,并努力为他们提供 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
(5)在核实教师编制和核拨教育经费时,要对接收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给予 倾斜。
(6)要建立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和档案库,及时掌握、分析留守儿童的学 习、生活情况。。
(7)鼓励学校组织教师、学生与留守儿童建立帮扶制度,特别要重点帮扶思想
品德有偏差、心理素质有异常、学习生活有困难的留守儿童。
(8)要根据农村留守儿童实际,开发有关棱本课程,加强自我保护、安全、法 制、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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