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纲要》看我国幼儿园教育内容的价值取向
任何时期的教育内容都有一定的价值取向,价值取向就是价值主体按照当前的认识水平,以一定的客观价值标准为依据,在价值实践过程中表现出的心理倾向与行为趋向[1]。教育内容作为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选择什么价值取向来制定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近十年来, 我国学前教育内容的价值取向应该集中体现在《幼儿园教师指导纲要( 试行) 》 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纲要》) 的基本理念中,。2001年颁布的《幼儿园教师指导纲要( 试行)》 是我国幼儿园教育改革的革命性文件, 充分体现了新的价值取向:以儿童全面和谐发展为本,教育内容上注重儿童的健康、语言、社会、科学和艺术的全面的启蒙,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2010 年《纲要》的颁布,更加突出强调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以及智力的发展,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由五大领域向三位一体的转变可见, 幼儿教育理论层面价值取向的演化越来越趋向于促进幼儿作为人的内在价值的实现,开始注重教育内容由社会功利价值向“以人为本”的个人价值的转变。
一、身心健康,保障快乐成长
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小学化”“学科化”倾向明显,主要原因即是学前教育受功利主义和唯理性主义价值观影响较大,致使教育的外在目的遮蔽了内在目的,教育更多关心的是儿童的升学、考试的分数,关心的是体系化的知识和教学的效率,过于强调让孩子不要输在起跑线上却忽视了幼儿作为个体的身心发展。《教育规划纲要》强调了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意义,要求教育工作们“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这种以儿童健康发展为目的的内在价值取向无疑为偏离其道的幼儿教育带来缕缕清风,它着眼于幼儿最终的健全发展和幸福获得,为幼教工作者指明了方向。在《教育规划纲要》地指引下,应严禁在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进行技能强化训练等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做法,坚决抵制社会上以幼教为名进行的不科学甚至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学前教育的价值首先应该是为了儿童个体身心健康的发展,为了儿童生命质量的提升,这才是学前教育基本的、第一位的任务与目标。
二、习惯养成,铺垫美好人生
《教育规划纲要》强调了学前教育对幼儿习惯养成的重要意义。教育专家孙云晓教授认为教育的核心不是传授知识,而是培养健康人格,良好的行为习惯正是人格之基。对孩子来说,在人生第一阶段拥有健康身体和心理,才能为今后各方面能力、才干的发展铺平道路。所以对幼儿的教育必须把保护他们的健康和促进他们形成良好习惯放在第一位。陶行知提出:“不为教育而教育,永远为更好的生活,更好的人生,更好地社会而教育”,良好习惯的养成是人生心理和身体健康发展的基础,幼儿阶段是许多习性、品质、能力、观念形成的关键时期,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说过:“人自幼就应该通过完美的教育去建立好的习惯,习惯是一种顽强的力量,它可以主宰人生。” 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因而在幼儿时期培养孩子的做人、做事和学习习惯应作为重要的教育内容。幼儿教育虽然短暂,但它对人的终身发展至关重要,生活中每一件事都蕴含习惯培养的契机,教育者只有把握住这些机会,进行适宜的教育,才能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为幼儿铺垫美好的人生。
三、 三位一体,开创光明未来
身心健康、习惯养成和智力发展三位一体,体现了《教育规划纲要》对于幼儿内在素质和个性发展的关注,体现了学前教育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的和谐统一。将身心健康置于首位提出,体现了学前教育内在价值的重要性,它作为根本性的价值取向,着眼于幼儿最终的健康发展和幸福获得。但这并不是要完全忽视社会价值,身心健康、习惯养成和智力发展不仅仅是个体自身发展的三位一体,同时也是满足社会发展要求的三位一体。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观点认为,教育的最高价值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实现,一个自由发展的人,必然也是社会化程度极高的人。事实上,儿童价值的实现,即儿童全面和谐发展本身就是社会价值的重要方面,实现了儿童的发展价值,也就实现了社会的其他价值,相反,儿童个体发展的价值得不到实现,社会价值也不可能真正实现,所以儿童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应是统一的。[2]
价值问题是学前教育的核心问题,坚持遵循《教育规划纲要》中的相关规定,促进幼儿身心发展、习惯养成和智力发展,牢固确立学前教育的内在价值论,这是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实现的保障和前提。促进幼儿自然性和社会性有机统一,这样的幼儿才能适应未来社会,才能更好地开创民族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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