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幼儿教育中,常常听到这样的话:“一、二三,快坐好”、“请你跟我这样做”等等,显示出教师是教育方案的设计者,执行者,是知识、技能的传递者,是幼儿行动的指挥者。新《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在以人为本思想的指导下,关注幼儿终身发展,要求学会学习,掌握学习方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因此,对教师角色进行了重新定位,倡导“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这种定位使教师由传授者变为促进者,由管理者转化为引导者,由居高临下转向“平等中的首席”。这就要求幼儿教师更新观念,不断地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从观察幼儿、理解幼儿,尊重幼儿入手,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一教师是幼儿活动的支持者
教师要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就是要求教师对幼儿的学习活动要提供物质上和心理上的支持,物质上的支持包括创造丰富的物质环境,为幼儿与物质环境互动提供前提和基础;在幼儿缺乏或需要某些学习资源时及时地提供给他们;等等。心理上的支持首先是指教师对幼儿的关怀、尊重和接纳的态度,对幼儿自发的探究活动、新异的想法和发现的支持、肯定和鼓励;还有对幼儿的问题、困难和需要的敏锐的把握,对幼儿想法和感受的倾听与接纳等等。由于幼儿语言水平的限制,幼儿自我表达能力较弱,对其自身状态的把握能力也较差。所以,在学习的过程中,他们会遇到许多实际问题,需要教师的鼓励。作为教师,就要像蒙台梭利所说,要将自己的眼睛训练得如同鹰眼般的敏锐,观察到幼儿最细微的动作,探知到幼儿最殷切的需要,并支持他们具有积极意义的需求,达到与幼儿间的沟通。有一次,在区域活动时,我偶然注意到胡晓航小朋友正手里拿着接龙纸板,眼睛却注视着我,并向我投来求助的眼神。我想他可能是缺乏勇气,需要鼓励。于是我立刻向他送去一个赞赏的眼神和微笑,并鼓励他,“你能行!”果然,这位幼儿从我的反应中似乎获得了信心,他笑了一下,便十分认真地做起数字接龙来。不一会儿,胡晓航就接了两条长长的龙,他指给我看时,充满了成功感。
二教师是幼儿活动的合作者
教师要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合作者就是说教师要以“合作伙伴”的身份参与到幼儿的学习活动中去,共同促进学习活动的不断延伸。在以往的教学中,幼儿只是接受知识的容器,常常是教师一方对幼儿的强制性灌输,只有教师主动地“教”,而没有幼儿主动地“学”,教师和幼儿不是共同地相互作用,而是主要由教师向幼儿发号施令,幼儿只是被动地执行和服从,大多数活动对幼儿都是单向作用。所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提出,要关注幼儿活动中的表现和反应,敏感地察觉出他们的需要,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应答,形成合作探究式的师生互动。要求视“教”为教师与幼儿的合作,而非教师仅凭主观意志,单方面主宰的活动。视幼儿为平等的合作伙伴,而非被动的接受灌输的容器。如设计主题活动时,教师不应只考虑自己教什么,怎么教,而是必须深入了解幼儿的兴趣、需要、经验、认识水平、个性特征等,应随时根据幼儿的反馈调整计划、活动内容以及自己的教育行为,以赢得幼儿积极的配合和响应。因为每个班级的幼儿有不同的特点,每个主题在探索的过程中幼儿会有产生不同的问题,所以只有针对幼儿的不同特点和发展水平产生的课程才是最有生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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