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儿童和家长的自我保护能力,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落实安全责任制。托幼机构、学校负责人和教师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责任制,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有关条款,必须对意外损伤的发生有预见性,应具备预防意外损伤的常识,及时发现和排除意外损伤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给少年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健康环境,做到防患于未然。
2.提高儿童工作者和家长对意外损伤的警惕性,加强安全管理。如儿童出入的门不要装弹簧,以免夹伤儿童的手脚;火柴、热水瓶、剪刀、药品等要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室内生火炉子要有排烟装置,以免发生煤气中毒;家庭的电源开关、插销要安在儿童摸不到的地方等。
3.加强儿童安全教育与安全训练。儿童需要保护,但也需要教育与训练。因为过分受保护的“温室中的花朵”,可能不利于避免危险的能力培养。教师和家长应对少年儿童加以精神文明和行为规范教育,培养他们独自应付环境、适应环境的能力。启发和诱导他们什么是安全,什么是不安全以及不安全的后果。目前,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各地方广泛开展的“小手拉大手”的活动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
4.引进国外先进的“紧急救援(SOS)”服务理念。紧急救援服务是现代保险业发展的高级阶段,其核心宗旨就是力争在病人最需要帮助的时刻可以提供及时周到的有效服务,伸出援助之手。从20世纪60年代末到现在,紧急救援经历30多年的时间,已经成为一个特殊的社会保障行业,而且还在不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