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教师要充分寻找学生的闪光点,给予鼓励,赋予他们真挚、纯真的爱。理解和热爱学生,对教师来说,大而言之是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小而言之则是教师的修养,是师德。教师对学生要充满爱和赏识,这种出于真挚的“赏识”,一旦被学生理解和接受,就会产生极大的感召力和推动力,这种“赏识”的对象包括各类学生学习语文的各个方面。比如说朗诵、写作、阅读等,在表达形式上,可以在接触、交谈(交谈环境要适宜,气氛要和谐)中,对他们表示一种信任和赏识,以产生情感上的促进作用,激发学生形成兴奋中心,产生自信。随之要给予具体的、有效的指导或帮助。一旦发现学生取得教师所期待的进步,教师要及时地表示肯定或赞同,以便为下一次新的进步作好心理准备。
其次,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的自尊心。对于那些讨厌语文学科,学习有些掉队,存在着不同程度自卑心理的学生,应实施“倾斜政策”。当然分寸要得当,要使全班同学理解教师的用意和诚心。如果在尊重这部分掉队学生自尊心方面处理得慎重、科学,不但能激发他们迎头赶上的信心,而且能自然地融洽师生之间、差生与其他同学之间的感情,使他们感受集体的温暖和力量。当然,决不能因此而对他们有所迁就和放松,相反的更应该从严从实要求。而这个“严”“实”又是植根于教师对学生纯真的爱和高度的责任心之中,使学生也能理解和接受,达到动之以情的效果。再次,应充分运用表扬的方法,引导学生体会学习语文的具体好处,激发他们产生乐于学习语文的心理,从而重视语文学习。同时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加强学习方法的指导,消除语文难学的偏见,尽快摆脱学习语文束手无策的困境。
二、调动内外因素,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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