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最高入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判决:一、不准原告秦某刚与被告刘某芬离婚;二、驳回原告秦某刚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原告秦某刚提出上诉。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20作出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最高入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判决:一、不准原告秦某刚与被告刘某芬离婚;二、驳回原告秦某刚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原告秦某刚提出上诉。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20作出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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