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这一生当中要接受三种教育,即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而对一个孩子最重要的便是人生开始阶段的家庭教育。
给大家分享一个简单案例,使用"选择法",在尊重理解的基础上,有效跟孩子沟通!(适合3岁以上孩子)
刚胖同学想去隔壁小爸爸家玩,下雨,爸爸想让他在家练习架子鼓,不让去。胖非要去,爸爸动用了他大人的权利,硬吼:不准去,打30分钟鼓。胖哭的好伤心……
我把胖叫过来:你想干什么呀?
胖哭着说:想去小爸爸家玩,弟弟都去了。
我:今天的架子鼓是不是还没有练,现在有两个选择:1.先练鼓30分钟,去玩2小时;2.去玩10分钟,回来再练习。你自己选!
胖:思考了一下,他知道10分钟太短,选1
此刻,已经乖乖练习15分钟了[强]
选择法,从他3岁我就开始用了,屡试不爽。当然,设置的两个选择有诀窍,得有一定的诱惑力!
总结:充分给孩子自己选择的权利,自己选的,会心甘情愿干,而不是利用大人特权强迫,即便他听了你的,也是心里带着厌恶。
体会你一下你被人逼迫做你自己不想做的,什么心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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