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童心理发展的连续性
心理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可以被分解为一个个小的不连贯的阶段。无论是可观察到的行为还是潜在的生物发展过程,都以一系列小的、互相关联的、可测定的数量增减的形式出现。心理发展的顺序是固定、呈阶梯形的。在各个年龄阶段,心理的发展有一定的秩序,并且可以作出预测。因此,心理的发展可以用客观的词语作出描述、解释和预测,用数学手段进行测定,用增长曲线和轨迹的形式描述出来。我国研究人员以皮亚杰学派的认知作业任务如数概念、守恒、序列、类包含、分类和比例等测查儿童,以探讨儿童认知发展的一般规律和不同文化环境中儿童认知表现上的差异。研究表明:儿童认知发展呈阶段性,并且阶段的顺序是不变的;儿童在完成各种守恒任务时经过不同的发展水平,显示出一定的顺序性;具体运算阶段各项守恒实验通过的顺序,在不同地区和民族中大体是一致的。
儿童的身心发展按照一定顺序展开,如身体发展是从头部到下肢、由中心到边缘。心理的发展也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不分化到逐渐分化的顺序。它既是相对稳定的,同时又可以随着社会生活和教育条件等文化背景的改变而有一定程度的可变性。这是因为,身心的发展是受许多稳定的因素支配的。例如,人类脑的结构和功能的发育是有一定过程的;语言的发展和知识的深浅也是有一定顺序的;学习、求职、成就等生活事件和活动形式的变化也有一定的时间性。例如,婴儿身体发展遵循“头尾原则”和“近远原则”。婴儿动作发展的顺序是从头到脚、从中心到外周、从大肌肉到小肌肉。儿童的认知发展遵循由近及远、由表及里、由片面到比较全面、由浅到深、由绝对到相对、由自我中心到脱中心化的过程。再比如,柯尔伯格认为道德发展的三种水平六个阶段是按照不变的顺序由低到高逐步展开的。
二、儿童心理发展的阶段性
儿童的身心发展过程是一个不断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是从渐进性的量变到跃进性的质变的过程。整个发展过程表现出若干连续的阶段,不同的阶段,表现出区别于其他阶段的典型特征和主要矛盾,这就是身心发展的阶段性。
划分心理发展阶段的标准,是与心理发展的基本观点相联系的,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以认知发展作为划分标准,代表人物为皮亚杰
皮亚杰认为儿童心理的发展分为下述四个阶段:(1)感知运动阶段(出生~1岁半、2岁);(2)前运算阶段(1岁半,2岁~6、7岁);(3)具体运算阶段(6、7岁~11、12岁);(4)形式运算阶段(11、12岁~15岁)。
(二)以生理发展作为划分的标准,代表人物为柏曼
柏曼(L.Berman)主张以内分泌腺作为划分的标准,将心理发展分为:胸腺期(幼年期);松果腺期(童年期);性腺时期(青年期);内分泌的全盛期(成年时期);内分泌缺乏时期(老年期)。
(三)按情欲说作为划分的标准,代表人物为弗洛伊德
弗洛伊德认为,按照力比多(libido)主要投放的身体部位,儿童发展可分为:(1)口唇期(0~1岁);(2)肛门期(1~3岁);(3)前生殖器期(4~5岁);(4)潜伏期(6岁到青春期前);(5)生殖期(青春期)。
(四)以人格特征作为划分的标准,代表人物为艾里克森
艾里克森以人格发展为基础,将心理的发展分为:信赖对怀疑(0~1岁);自主对羞愧(1~3岁);主动对内疚(4~5岁);勤奋对自卑(6~12岁);角色统一对角色混乱(12~20岁);亲密对孤独(20~24岁);繁殖对停滞(25~65岁);完善对失望(65~)。
(五)以主导活动作为划分标准,代表人物为列昂节夫
列昂节夫主张以游戏、学习等在某个阶段起主导作用的活动来划分。分为六个阶段:(1)直接的情感交际活动(0~1岁);(2)操作实物的活动(1~3岁);(3)游戏活动(3~7岁);(4)学习活动(7~11岁);(5)社会公益活动(11~15岁);(6)专业的学习活动(15~17岁)。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划分的标准各有不同,但在实际年龄阶段的区分上是相近的。在生理、智力、个性、教育和生活诸方面发展各有其特点,我们以身心发展的各种指标,综合地来划分各自的年龄阶段,但同时又要看到内在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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