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的实施,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正在不断深化,课程开发、主体教育、人文教育、创新教育、素质教育等都已成为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关注的热点。为了使改革有效进行,幼儿教师要主动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做“研究型”的教师。幼儿教师要敢于打破研究的神秘,在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实践中勇于反思、探询,以自己的真实感受去体验、理解、关注,进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种在教育活动中不断反思的过程便是一种颇具成效的研究方法——行动研究。行动研究对于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推动幼儿园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幼教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幼儿园教育活动方法内容中实验法的概念(急)
、教育实验法的定义与特点
教育实验法就是在可控的教育情景中,依据一定的理论假设,有目的地改变一些教育因素(自变量),控制无关因素,观察记录另一些教育因素(因变量)的变化,到了一定时间后,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找到两类教育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验证理论假设的方法。也就是通过控制寻找教育因素间内在联系的方法。。
教育实验作为一种科学的研究方法,有以下3个明显的特点:
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
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性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
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为直接宗旨和主要任务,本质上是按因果推论逻辑设计与实施的,它是揭示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
(一)客观性原则 要实事求是,不应有主观臆造,要避免偏见、成见与期望倾向,为此要全面地占有资料,要保证分析与统计的科学性。
(二)教育性原则 教育必须有教育性。教育实验也必须有教育性。教育科研的出发点就是为更好地教书育人,所以在教育实验中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必须有利于,而不能损害儿童的身心发展,更不允许向儿童呈现与社会主义教育目的、任务相矛盾的图片、问题和作业等。
(三)控制性原则 教育实验旨在探索教育现象之间的内在因果关系。它必须遵循控制原则,否则就难以检验这种关系。控制有二层涵义:一要避免实验因子各水平之间,各实验处理组合之间发生混淆,即对实验因子的控制;二是排除无关变量的干扰,使之不影响我们对反映变量的正确观测和鉴定,保证反应变量的变化是由实验变量(自变量)引起的,这就是对无关因子的控制。
教育实验不能不讲条件控制,又不能机械照搬自然科学实验的控制标准。这正是教育实验控制的困难所在。
实验法的最主要的特点在于能对事物的情况加以适当的控制,排除一些无关因子的干扰,突出所要研究的实验因子,从而比较准确地探索出事物间的因果关系来。由于实验法可以人为地控制有关条件,所以它就具有以下一些长处:①它可以使人观察到在自然条件下遇不到的情况,这样可以扩大研究的范围;②它可以重复验证;③它可以把某种特定的因子分离出来,这样就比较容易地观察某种特定因子的效果;④它比较便于测量,这样就容易取得比较可靠的研究成果。总之,运用实验法可以更大地发挥研究者的主动性,扩大研究范围,取得可靠度大的研究结果。
实验不仅常利用实验组与控制组的对比来确定变量的共变关系,用预测与后测来了解实验前后情况,决定变量发生变化的时间顺序,而且更重要的是采用各种控制方法、技术来改变研究对象的存在状态,排除了无关因素的干扰,从而满足了因果推论的第三个条件,成为揭示变量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方法。实验将事物间的因果联系以可经验方式显现出来,最终不是靠思辨的力量而是靠事实的说服力,不是由推理的逻辑而是以操作性的实践,不是以定性的方式而是以定量的方法来证明、确认研究对象的因果联系的客观存在,保证了研究过程的可重复性、结论的可检验性和认识结果的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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