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称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将“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理念融入到行政执法全过程,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大举措,是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质量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证,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3.行政执法机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应当建立完善哪些配套制度?
答: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需要建立完善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1)本机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方案;(2)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3)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4)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5)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6)服务窗口管理制度;(7)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规定;(8)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9)行政执法裁量基准;(10)其他方面制度。相关制度文件包括过去适用的和新制定的,文件具体表现形式不限;适用本级政府或上级部门制定的制度,可以不再另行制定。除上述制度外,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根据本单位、本系统执法实际和创新工作需要,制定有行业特色的其他制度。
4.行政执法机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应当制定规范哪些制式文本?
答: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职能,参照上级执法机关制定的有关示范文本和工作指引,制定本部门、本系统规范执法的制式文本:
一是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及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
二是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主要针对依申请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
三是行政执法流程图,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流程图,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四是有关清单,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公开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互联网+监管”清单等,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