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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的地位?

目前,我国中小学课程主要由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材三部分组成。这三部分也是课程内容/课程文本表现形式/课程呈现方式的三个层次,是教资考试的重难点,需要以单选题和简答题的形式备考。

一、课程计划(教学计划)

1.定义:课程计划是课程设置的整体规划,是有关学校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

2.组成:

(1)科目设置(首要环节、中心问题):中小学的教学科目设置,基本以科学的分类为依据,并选择其中最一般的、对青少年一代最必需的科学知识构成学科。各门学科既有自己的独立系统,彼此间又存在必要的联系。

(2)学科顺序:各门学科不能齐头并进,也不宜单科独进,一定要按年限、学科内容、各门学科之间的衔接、学生的发展水平,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合理安排。

(3)课时分配:课时分配包括各学科的总时数、每一门学科各学年(或学期)的授课时数和周学时等。

(4)学周安排与学年编排:学年阶段的划分、各个学期的教学周数、学生参加生产劳动的时间、假期和节日的规定等,这是学校工作正常进行的保证。

3.地位:课程计划是课程标准制定的主要依据。

4.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计划的特征:强制性、基础性、普及性。

二、课程标准(教学大纲)

1.定义:有关学科教学的指导性文件。

2.组成:前言、目标(课程标准的核心)、内容、实施建议、附录。

3.地位: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备课、上课、考试命题、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的主要、重要、直接、根本的依据。

4.小学阶段课程内容的特点

(1)普及性:小学阶段教育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的基础教育,课程的设置应适应儿童发展的不同需要,并针对全国绝大多数学生,保障学生法定的受教育年限,教育质量要符合国家基本标准。

(2)基础性:小学教育是为每一个学生今后的发展和终身学习打基础的教育,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教育,不是精英教育、专业教育,因而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和要求应该是基础的、有限的和具有发展性的,不能被任意扩大和拔高。

(3)发展性:小学教育的课程设置要给学生全面的发展留有充足的时间和空间,应有利于学生自主、多样、持续地发展。

三、教材

1.定义:广义的教材,指课堂上和课堂外,教师和学生使用的所有教学材料,比如课本、练习册、活动手册、故事书等等。狭义的教材往往就是指教科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课本。教科书是依据一定的结构而编写的教学用书,是教材的主要表现形式。

2.地位:教科书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

3.教材编排的两种模式

(1)直线式教科书结构:指把一门学科的课程内容或其中一个课题的内容按照知识本身的逻辑结构来展开呈现在教科书中,使各种知识在内容上均不重复的编排形式。

(2)螺旋式教科书结构:把同一课题内容按深度、广度的不同层次安排在教科书的不同阶段重复出现,使得每一次重复都将原有的知识、方法、经验进一步加深拓广,逐级深化。螺旋式从学生经验出发,同学科逻辑相结合,能够将学生的认知结构与学科的逻辑结构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