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哪些原则要求?
1.依法入学原则。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免试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原则上实行“划片招生”。转制为公办无划片区域的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摇号派位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摇号派位招生。
3.对口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三对口”入学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4.统筹安排原则。不满足“三对口”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统筹安排入学。
二、什么是就近入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统筹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片区范围。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报名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城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薄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银行按揭合同等)。
3.入住证明(天然气证或天然气缴费发票)
4.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二)农村区域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薄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2.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三)公租房承租人子女入学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1.承租人及子女的户口本,如承租人与子女的户口不在同一户籍,还需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件。
2.公租房租赁协议。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登记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暂)住证明;务工的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用工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有效凭证(该项不作为必备条件,具备者优先安排),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暂)住证明。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四、义务教育学校什么时间报名?什么时间录取?
6月20日,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入读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持相关材料到对应学校审核,7月30日前向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录取通知书。
民办中小学校按照全市统一时间(6月15日-19日)进行报名。家长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填写相关信息。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6月26日前,民办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五、转学生如何安排入学?
随着城区居住人口密度加大,转学需求人数逐年增长,但学校规模已经固定、班级建制已经形成。有空余学位的,在“对口”学校转学入读;无空余学位的,统筹安排学校转学就读。
六、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延缓入学是否需要办理手续?
巴南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可延缓至7周岁入学。家长可登陆“巴南教育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重庆市巴南区适龄儿童缓学申请表》,经镇街审核后,于2021年7月30日前报区教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