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的指导思想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指导思想是:鼓励先进,通过评估把教师的精力集中到教学这一中心工作上来,以进一步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教风建设,提升教学质量。
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原则
1.以课程评价为基础的原则
课堂是教师教学活动的基本载体,基于课堂的教学评价更能合理把握教师每门课程的授课水平与质量,使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更加规范、细致,为教师评优评先提供科学的依据。
2.以学生评价为主的原则
学生是教育资源的消费者,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对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课堂教学的总体质量具有最直接、最全面的体验,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最有发言权。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必须坚持以学生评价为主,学生、学院(部、室)、学校三方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全面评价原则
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需进行评价,所有修读该课程的学生不论学院、专业、班级均须参与对该课程的评价,学院(部、室)须对本单位开设的所有课程进行评价。
4.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按照评价标准,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比性。
5.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评价纪律,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6.科学性、导向性、可测量性原则
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即要科学严谨、导向明确,又要简便可行、便于操作。
三、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
1.帮助教师正确认识自己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为进一步提高授课质量提供比较准确的信息。
2.为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措施提供客观依据。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旨在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聘任等提供客观依据,为实现优劳优酬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学水平。
四、评估对象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估对象为所有担任该学期理论和实验教学任务的授课教师。
五、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组织管理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校、学院(部、室)两级评价管理制度。
(1)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全面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校的评价工作;
(2)各学院(部、室)应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2.各学院(部、室)根据本方案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学院(部、室)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细则应对评价的宗旨、原则、组织、指标、程序及结果运用等方面作明确的规定。
3.做好课程评价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学院(部、室)在开展评价工作时,要向师生讲明评价的目的、意义;教育学生严肃认真、公正、客观地评价课程质量。
4.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过程中,教师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公正、公平的评价原则。在评价工作中如发现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按教学事故处理。
5.评价时间。课堂教学评价实行学期评价制度,课堂教学评价时间应在每学期期末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