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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给我有关孝亲的资料?

孝亲是福 我的朋友告诉我说,那天他在街头的人流中,看到一位老人的背影很像他已经过世的母亲,一种失去做儿子资格(父亲也已去世)的怅然之情蓦地袭上心头,泪水登时溢满眼眶。

于是他有了一个体会:家有高堂我尽孝,也是人生一大幸福。但当他就此与同事交换看法时,人家却说他矫情。他以为我与他可能有共同语言。孝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方面的佳话不胜枚举。但正所谓十个指头不齐,如《墙头记》里大乖、二乖一类的忤逆东西,也代有传人。在大乖、二乖们眼里,老迈年高的父母有如赘疣,你让他尽尽赡养的责任,他在心里咒你。你对他说孝亲也是幸福,岂非对牛弹琴!至于一切恪守孝亲美德的人们,包括这方面许多佳话中的人物,虽然其孝行也许无可挑剔,但大家在这个问题上的思维定势是责任、义务,以致忽略了从幸福的角度加以体认。这大概就是我朋友之被视为矫情的原因吧。把孝亲当作责任、义务,与从孝亲获得幸福,两者是可以统一起来的。并且前者正是后者的源头活水。对于具备起码道德水准的人来说,想到父母把自己拉扯成人所吃的千辛万苦,所担的虚惊实怕,所投的真疼至爱,倘不能尽孝心,必深感负疚而痛苦;如能尽孝心,使父母衣食丰足,身体康健,精神愉快,一句话,生活幸福,自己难道不会因此感到欣慰和幸福吗?据《二十四孝图说》讲,孔子的弟子子路,因家贫经常吃糠咽菜,“为亲负米百里之外”。老人去世以后,他“南游于楚”,“积粟万钟”,“列鼎而食”,但却慨然叹道:现在即使再想回到吃糠咽菜、“为亲负米”的岁月,也办不到了。子路之作此慨叹不是因为他有吃糠咽菜的特殊癖好,而是因为他在失去了孝亲的可能性之后,对于孝亲这样一种天伦之乐,产生了强烈的怀念。在许多忠孝难以两顾的人的心中,不能孝亲或不能经常孝亲,是一大遗憾。所以一有孝亲的机会,他们便总是尽量弥补———在弥补责任欠缺的同时,也弥补幸福的失落。孔繁森在聊城工作的一段时间里,每逢元宵灯会,他就用地排车或三轮车推着母亲围城区观看花灯。对于此一时刻的孔繁森,见者有的用潇洒二字加以形容。这形容极其传神。这正是孔繁森置身于孝亲的幸福氤氲中时那种身心快慰舒展情态的生动写照。有一种人生观是以使别人获得幸福为幸福的。既然一个人可以从使别人获得幸福中获得自己的幸福,那么,他能因自己孝亲使亲人获得幸福而也感到幸福,有什么说不通呢?承认孝亲是福,说到底,也不过是承认人能够同父母同休戚、共祸福罢了。总之,孝亲实践中是不缺乏幸福的,缺乏的是充分的体认。世人如能在这上头多一些自觉的体认,对于促进家庭美德建设,当不无好处。顺便提及,一个人,他能与自己的父母同休戚、共祸福,固然也不足以证明他一定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而假如他连与自己的父母同休戚、共祸福都不能做到(特殊情况除外),这却能够证明,他肯定没有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也许作一点说明是有必要的:孝亲并不是总有幸福伴随着的。譬如说吧,当着父母被严重疾患困扰,自己所能做的至多是使亲人减少痛苦而不能获得幸福的时候,自己的幸福就谈不到了。但减少亲人的痛苦也便是减少自己的痛苦,痛苦和幸福是一个对立的统一。看来,我得承认我与朋友有共同语言,虽然明知也会被讥为矫情。播撒孝亲教育之种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千年不衰的美好传统。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孔子首创私学,就把“孝”放在教学首位,将其视为道德的根本;《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第四部分也有“孝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帮助父母做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正确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打招呼。”的具体要求。但针对目前独生子女多、家长宠爱而造成的“孝亲”意识的缺失,使得学校教育孤掌难鸣。2006年的春节即将来临,为了使孩子们能感受到父母工作的辛苦,能体会到父母的养育之恩,下陈中心校正式启动“孝亲教育”。具体内容包括:1、调查父母的生日,把父母的生日定为自己的“孝亲日”。2、为父母洗一次脚。3、实施“五个一”工程:为家庭做一件实事,感受父母的辛劳;与家人聊一次天,增进长幼的情感;为家人送去一份祝福,表达美好心愿;为家人表演一个节目,使亲情得到升华;与家人共同出游一次,了解祖国的变化。学校还决定,在下学期开学初评选出十名“孝亲标兵”,并公开表彰。这项活动旨在帮助学生树立“孝敬父母光荣,不孝敬父母可耻”的荣辱观念和人伦意识,让学生从思想情感上、从行动上去热爱、尊敬父母。兴孝亲敬老之风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说明孝亲敬老是人类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最美好的道德。古人还说:“夫孝,德之本也。”就是说孝亲敬老是各种道德的基础。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是个礼仪之邦,孝亲敬老文化源远流长,自古就把子女、晚辈对父母、长辈感恩赡养、尊敬扶助,不仅作为责任和义务,而且积淀为中华民族的心理,成为人类美德和亲情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摒弃了孝亲敬老中的封建落后成份,增添了新的社会内容。改革开放以来,以德立身,以孝兴家,尊老安邦,更成为新的社会风尚。孝顺父母、尊老敬贤、义务赡养孤寡老人的好典型层出不穷。被评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的王先群28年如一日悉心照顾婆婆的事迹就是鲜明一例。但是,我们也毋庸讳言,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由于个别人缺乏基本的道德观念,不孝父母、嫌弃老人、甚至虐待老人的现象和歧视老年人、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与我们五千年的文明、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极不相称。尤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孝亲敬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应该引起全社会关注的大事。因此,在全社会大兴孝亲敬老之风是非常必要的和迫切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把“孝”从家庭生活领域拓展到社会生活领域,使孝亲家庭美德与尊老社会公德紧密结合,与全面尊老联结起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每个人不仅对父母尽孝,而且对长辈、对师长、对老者等,也尽上一份孝心,这样,全社会的尊老公德环境会全面改善,社会尊老尊他环境会进一步优化,那我们的社会将是一个美好、和谐的社会。因此,在全社会弘扬传统美德、大兴孝亲敬老之风事在必行。“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孝亲敬老应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题中之义,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在全社会大兴孝亲敬老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