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儿童教育 > 正文

优质示范幼儿园创建标准?

一、办园条件

1.园舍面积、绿化要求、设施设备等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和《幼儿园装备标准》的要求。

2.园内各类人员均符合有关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工作人员配置及师生比符合幼儿园编制标准,幼儿学额符合相关规定。

3.充分挖掘潜能,创设满足幼儿活动需求、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安全的、积极的、支持性的环境。

4.各类设施设备及专用室的设置能满足教育教学和特色发展的需求,且利用率高。合理利用环境资源,有效地促进幼儿与环境间的互动。

5.规范收费,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安排与使用办学经费,重视并提高园所经费和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益。

二、内涵发展

6.依法办园,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章及制度等。园(所)领导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幼儿园、幼儿及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在依法治园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7.办学理念先进,体现正确的教育价值取向。办学目标明确,切合本园实际,体现办学个性。办学思想及理念为全体员工所认同,成为全园共同发展的愿景。

8.幼儿园发展规划目标清晰、措施具体可行。规划制订程序民主、规范,实施中有定期检查和自我评价机制,能及时调整,且实效明显。

9.注重科学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园内管理层级或管理网络的设置与办园规模相匹配,确保高效运行。园领导重视保教过程的协调管理,领导班子团结,结构合理,凝聚力强。

10.重视制度建设与创新,规章制度完善,并能适时调整与发展。决策民主,发挥工会、教代会的作用。建立办学水平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员工考核与评价机制健全,并能产生积极的作用。

11.注重保教队伍建设,重视师德教育,教师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心及进取心。建立多种形式的培训机制,为保教人员专业发展搭建平台,形成教职工队伍自主发展的态势。制订各层次教师专业发展计划,目标明确、措施到位,有定期督查与总结。建立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及激励机制,有较高比例的市、区骨干教师。

12.实施国家及本市的学前教育纲要、课程指南,构建适合本园实际的课程实施方案。课程设置体现科学性、平衡性,具有操作性,并有配套的评价监测机制与调整措施,积极探索0—3岁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规律。园长有较强的课程领导力,能积极为幼儿园的课程实施做好保障、服务工作,教师具有较强的课程执行力,不断提升课程对幼儿发展的促进作用。

13.努力营造民主、和谐、进取的人文环境,形成了良好的园所文化。

四、办园成效

14.幼儿身体素质良好,动作协调。能情绪愉快、有兴趣地参与各类活动。行为习惯良好,对人有礼貌,能与同伴友好相处。有探究问题的愿望,喜欢动手操作。做事专注,倾听习惯良好。乐于表现表达,有一定的语言、艺术等表现表达能力,

15.在本市或本区域内较好地发挥示范辐射及指导作用,尤其在园所管理、教育改革、保教质量、队伍建设、家园工作、服务意识及服务水平等方面不断探索与创新,示范成功经验,引领同行共同发展。

16.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较高、班级之间发展较平衡,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高,社区、家长及同行对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和办学水平较为认可,在本市或本地区产生良好的社会声誉。社会、家长、教工及同行对幼儿园的办园质量满意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