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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落后儿童教育的教学原则有哪些?

教学原则是指导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基本原则,教师要顺利地进行教学工作,除了明确教学过程的特点,认清教学规律之外,还必须研究和掌握教学活动中应遵循的一系列教学原则。而正常儿童和智力落后儿童在生理、心理发展上有共性,也存在某些差异,智力落后学校的教师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切实地根据学生的特殊性,创造性地利用和发展普通的教学原则,进一步提出具有自己特色的特殊的教学原则。

一、如何贯彻缺陷补偿的原则应注意的问题智力落后儿童身心的发展,往往存在某些缺陷,缺陷的存在阻碍了发展。因此,缺陷克服本身就是一种发展,同时缺陷的克服又为进一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时刻注意矫正智力落后儿童的身心缺陷,例如,思维缺陷、言语缺陷、行为缺陷等,将每一堂课和矫正缺陷紧密联系。各科教学都要着眼于智力落后儿童的发展。教学内容的设置有双重意义,一方面要教给学生一定的知识,形成一定的技能;另一方面,又要促进智力落后儿童身心机能的发展。例如:语文知识的学习,不但能使智力落后儿童掌握会读写的技能技巧,为实际生活打下基础,同时又能促使智力落后儿童的言语运动系统更灵活,思维更连贯。智力落后教育的内容可分为三大部分,其中活动课包括体育、游戏、感知训练等用来发展智力落后儿童的身体机能,同时促进智力、协调能力的发展;文化课包括算术知识,读写知识等,主要用来发展智力落后儿童的心智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劳动技术课包括手工制作等,主要是让其掌握一技之长的同时,促进其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智力落后儿童教学班人数少,教学进度慢,这是保证矫正性教学工作的有利条件。班级人数少,便于教师全面了解每个学生的特点,区别对待,扬长避短,因材施教,便于调动每个学生的活动积极性和加强个别辅导。进度慢,可以保证学生充分理解教材,牢固掌握教材,有效地学习知识和技能的过程就是发展学生智力,克服或减轻他们的心理障碍的过程。

二、如何贯彻直观化原则应注意的问题。即须研究智力落后学生认识发展的水平,

选择恰当的直观物。由于智力落后学生表象较为贫乏,一般来说教学过程中特别是低年级应多使用实物直观。直观教具的使用要和词语紧密结合。第一信号系统和第二信号系统不同步,是智力落后儿童的一个弱点,教师在使用直观教具时,应配之以语言,使学生反复感知,建立起相应的第一、第二信号系统的巩因联系。智力落后儿童抽象能力较差,在直观发展的层次上也多以实物直观、模型直观为主。但是,教育应引导发展,教育应走在发展的前面,教育还应以矫正智力落后者的缺陷为已任。因此,贯彻这条原则,还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除在使用直观教具时与语言紧密结合外,教师还应积极创设语言直观情境,用形象的语言来描述事物,让学生通过听说来感受那些语言中的形象,用生动形象的体态语言把语言所描述的形象尽量动作化、直观化,这样不但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动机,而且能提高学习效果。

总之,教学原则是教学规律的反映,教学规律决定教学原则,我们在探讨与制定教学原则时,必须深刻认识和了解教学规律,这样提出和阐明的教学原则才有科学的依据,对教学实践工作才有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