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规谏的忠臣李若珪
陈庆余
李若珪(1569——1637),字昭华,号载心,南和县疙瘩头村人。其始祖显宗,自山西平陆县迁居南和,传八世生公,年十八为府庠生。少年胸怀大志,世人不识。与东南张村张应诰(广信知府)定为知己朋友,同为朱正色的门生,受业学习在本县闫里广胜寺。明万历甲午年举人,甲辰年成进士。家有良田百余亩出售,以廉价当卖,后来有人劝说赎田,若珪笑曰:“夫!缓急人所时有,田产平常之物,紧急时当售,缓和时则赎回,是见利忘义的行为,吾不为此。”授官“行人”,谢绝交往拜托随俗,升户部给事中,弹劾不避权贵,全朝惮畏。在明万历年间末朝有一段较为安定的时期,由于因循守旧,朝廷产生了萎靡不振的不良习气。李若珪针对时弊上了一本建议书,名曰“十道本”,内容如下:
“事势不穷则不变,人情不激则不兴,用心衡虑,此正其时。惟在君臣之间自振耳。振兴之道在皇上,莫如信在诸臣,莫如耻。具体措施如下:
1、赏罚不行则不信;2、用舍不决则不信;3、护内拒外则不信;4、饰套词以诳臣下则不信;5、口言急而心不急则不信;6、寻题目以箝人口则不信;7、有财而言无财则不信;8、朝令夕改则不信;9、多生猜疑则不信;10、令人难测则不信。
以上请皇上一自反思可得也。”
“1、不做实事,虽朝廷奉养则无耻;2、不求尽心咎时之难为则无耻;3、占风望气树党招徒则无耻;4、画缘请证、纳贿行私则无耻;5、宁不请仪不敢拂人情则无耻;6、自为好官任人笑骂则无耻;7、宁负朝廷不敢中官则无耻;8、回互隐忍知而不言则无耻;9、明知不对少说为佳则无耻;10、避重就轻虚构假报则无耻。
请臣一自反而可得也。”
万历皇帝闻奏,切中时弊,大为赞赏,令当即照议执行,扫除旧习,精神面貌为之一新。“十道本”载入《名臣录》,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明万历皇帝四十八年七月卒,光宗八月即位,逾月也卒。熹宗接任,年号天启。在光宗接任前,宫廷内部发生了争夺帝位的斗争。东宫郑贵妃欲阴谋杀害已立为太子的光宗,立自己的儿子为帝,用槌击致死光宗的阴谋没有成功。一计不成,再用二计(红丸案),此时光宗即位,后生病,又以给光宗治病为名,在药中投毒,害死了称帝一个多月的明光宗朱由洛。李若珪对此早有发现,在光宗初登极时就上一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