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育融合”是一种“育人假设”。它预设人的成长发展,不仅是全面发展,更是融合发展。所有教育活动对人产生的育人成效,很难截然分离为这是德育,那是智育、体育,或者美育仅在这里体现,劳育只在那里浮现……实际上,每一种教育教学行为,都可能对孩子的生命成长具有综合影响,产生综合效应,各育的成长效应往往是相互贯穿、相互渗透和相互滋养的。
第二,“五育融合”是一种“育人实践”。“五育融合”是在“五育”并举的前提下提出的。“五育”并举强调德智体美劳缺一不可,是对教育的整体性或完整性的倡导,“五育融合”则着重于实践方式或落实方式,致力于在贯通融合中实现“五育”并举。如同多元文化和跨文化之间的“多”与“跨”的区别一样,“并”与“融”的主要差异在于:并举之“并”更多具有名词或副词的特性,融合之“融”,主要是动词,它意味着行动和实践。在这个意义上,“五育”并举和“五育融合”是理想与实践、目标与策略的关系。“五育融合”彰显了一种实践形式,即“融合实践”,这是一种独特且重要的“育人实践”。
第三,“五育融合”是一种“育人理念”。如果只是将“五育融合”作为一种实践方式、路径或策略来看待,依然低估了它的特殊价值。“五育融合”的提出,还蕴含了一种新的教育理念或育人理念,即“融合理念”,它与“融合实践”一样,直指以往制约育人质量提升的主要瓶颈和难题之一:各育之间的相互割裂、对立甚至相互矛盾。它带来的不是相互分离、割裂的德育论、智育论、体育论、美育论和劳育论,而是“五育融合论”。未来的诸育理论,都将在“五育融合”的理念和体系内得以重建。
第四,“五育融合”是一种“育人思维”。从根本上讲,它是一种系统思维,包含了“有机关联式思维”“整体融通式思维”“综合渗透式思维”等。传统教育之所以存在不够融合的顽疾,根源在于思维方式的点状、割裂、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等,从而导致各种教育之力的相互抵消、相互排斥,无法形成教育合力,难以产生叶澜教授所言的“系统教育力”。有了“五育融合”的理念和思维方式之后,不仅各育之间的关联度、衔接度将有所提升,各育自身的推进方式、运行方式和发展方式也会随之发生革命性变化:从此以后,各育都将在“五育融合”的背景之下,重新建构自身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