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儿童教育 > 正文

填写资料时爷爷和孙女的关系如何写?

填祖孙关系。 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伯、叔叔、姑母、舅、阿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

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

鼻祖:远祖父的父亲称为“鼻祖父”。

远祖:太祖父的父亲称为“远祖父”。

太祖:烈祖父的父亲称为“太祖父”。

烈祖:天祖父的父亲称为“烈祖父”。

天祖:高祖父的父亲称为“天祖父”。

高祖:祖父的祖父称为“高祖父”。祖父的祖母称为“高祖母”。

曾祖:祖父的父亲称为“曾祖父”。祖父的母亲称为“曾祖母”。

祖:父亲的父亲称为“祖父”,口语称“爷爷”。父亲的母亲称为“祖母”,口语称“奶奶”。

父母:父亲的妻子,即生你养你的那个人,称为“母亲”。

自己 子:根据性别分别称为“子”、“女”。子的妻子,称为“媳”;女的丈夫称为“女婿”。

孙:儿子的子女,根据性别分别称为“孙”、“孙女”。孙的妻子称为“孙媳”;孙女的丈夫称为“孙女婿”。

曾孙:孙的子女,根据性别分别称为“曾孙”、“曾孙女”。

玄孙:曾孙子女称为“玄孙”。

来孙:玄孙子女称为“来孙”。

晜孙:来孙子女称为“晜孙”。

仍孙:晜孙子女称为“仍孙”。

云孙:仍孙子女称为“云孙”。

耳孙:云孙子女称为“耳孙”。 同一父母的其他子女,合称为“兄弟姐妹”,又称“同胞兄弟姐妹”。

兄:父母的儿子中,比自己年长者称为“兄”。兄的妻子称为“嫂”。

弟:父母的儿子中,比自己年幼者称为“弟”。弟的妻子称为“弟媳”,或偏口语化称为“婶子”。

姐:父母的女儿中,比自己年长者称为“姐”。姐的丈夫称为“姐夫”。

妹:父母的女儿中,比自己年长者称为“妹”。妹的丈夫称为“妹夫”。

伯父:祖父的儿子中,比父亲年长者称为“伯父”。伯父的妻子称为“伯母”。

叔父:祖父的儿子中,比父亲年幼者称为“叔父”。叔父的妻子称为“叔母”,或偏口语化称为“婶”。

姑母:祖父的女儿称为“姑母”。姑母的丈夫称为“姑丈”。

侄:兄弟的子女,根据性别,分别称为“侄”、“侄女”。

外甥:姐妹的子女,根据性别,分别称为“外甥”、“外甥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