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基本理论概述
审计及内部审计的概念
审计概念
在我国,最早有文字记载的“审计” 一词,是在宋代的《宋史》中。仅仅从字面意义上理解:“审”字表示“审查”的意思,“计”字表示“会计账目”的意思,合计起来,“审计”就是“审查会计账目”的涵义。在英语词典中,'‘审计“ 一词翻译为”Audit“的英文单词,被注释为”査账“,兼有'’旁听”的涵义。综上所述,“审计” 一词在早期就是“审查会计账目”的涵义,与会计账目紧密联系。发展至今,审计早己跨越了查账的范围。
由于审计主体的不同,审计可以区分为政府审计、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
论文摘要
政府审计是由政府审计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进行的审计;外部审计是由依法成立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的情况下开展的审计;内部审计则是由各组织设立的内部机构所做的审计。
内部审计概念
2011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ors)对内部审计的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估并改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和风险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⑤审计署指出“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⑥
2.2 内部审计的职能
内部审计职能,是指内部审计本质的、内源性的功能,并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着。在现在社会经济环境下,内部审计具有监督、评价、保证和咨询的功能。
2.2.1 监督职能
监督职能,是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能,表现在: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为标准,对被审计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监查,从而督促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改善管理。
2.2.2 评价职能
评价职能,是在监督职能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具体是指在监督结果的基础上,评价被审计单位各项决策是否科学,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等等,继而有的放矢,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意见。
2.2.3 保证职能
保证职能,是现代内部审计发展出来的一个职能,具体是指在监督、评价的职能前提下,内部审计通过各种技术和方法,保证组织按照既定目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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