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依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结合中小学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对教师教学质量的检测
1、学校教研室在每学期开学初制定学期教学质量检测计划。每学期对主要学科至少检测一次。
2、教学质量检测要严格按程序进行,要客观、公正、公开。基本程序是:
(1)确定检测班级、学科。
(2)检测人员依据被检测班级、学科教学进度,按课程标准规定的最低要求,编制抽考题目、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试题难度不超过课后习题难度,试题数量控制在15分钟以内。
(3)被检测学科教师从写有学生学号或姓名的抽签袋中随机抽取5名学生参加测试。
(4)检测人员组织被检测学生进行测试(考生只在测试卷上注明班级,不用填写姓名)。
(5)检测结束后,在检测人员的监督下,由被检测学科教师依据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对试卷进行批改、评分,计算平均成绩、及格率、优秀率。
(6)检测成绩在学期结束后记入被检测教师的业务档案。
3、被检测教师结合检测成绩对教学工作进行反思并写出书面分析材料。分析材料与测试卷由学校教研室存档。
4、允许被检测教师申请再次检测。被检测教师认为检测成绩不理想的,可以在一个月后申请再次检测。但在一个学期内,学校对同一教师的教学质量检测不得超过三次。多次检测的,将平均成绩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二、县教研室对学校教学质量的检测
1、县教研室对学校教学质量的检测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
2、教学质量检测要客观、公正、公开。基本程序是:
(1)确定检测学校、班级、学科。
(2)县教研室命题依据被检测班级、学科教学进度,按课程标准规定的最低要求,编制抽考题目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试题难度为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试题数量控制在60分钟以内。
(3)被检测学生可以是被检测学段、学科、班级的全体学生,也可由学校校长从写有学生学号或姓名的抽签袋中随机抽取不超过25名学生参加测试。
(4)检测人员组织被检测学生进行测试(考生只在测试卷上注明学校、班级,不填写姓名)。
(5)检测结束后,在检测人员的监督下,由被检测学校教研室组织教师依据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对试卷进行批改、评分。
(6)计算平均成绩、及格率、优秀率。
3、在一个学年内,县教研室对同一学校的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教学质量检测只能进行二次。
4、被检测学科教师结合检测成绩对教学工作进行反思并写出书面分析材料。分析材料与测试卷由县教研室存档。
5、检测成绩作为评价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