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管理制度:信用管理主体组织与职权,信用管理活动原则与规范的总和。
2.信用管理:指经济主体为了实现信用活动的目的,维持信用关系的正常运行、防范或减少信用风险而进行的收集分析征信数据、制定信用政策、配置信用资源、进行信用控制等管理活动。
3.失信惩罚机制:a.目的:为了惩罚社会当中出现的失信行为,维护信用秩序
b.手段:失信信息的扩散与传播
c.微观主体自发约束,不具有强制性
d.是信用体系的核心机制
e.是通过信息产品的供求来实现的
4.经济活动信用化:信用活动日益增加,经济交易中可以用信用来衡量的部分的比重越来越大。
5.信用活动非中介化:社会信用活动中不通过金融部门进行的信用交易所占比重越来越大。6.国家信用体系:把各种与信用相关的社会力量有机结合起来,共同促进信用的完善和发展,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从而保障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正常运行与发展的一整套管理体制。
7.中央信贷登记系统:a.是全国性数据库网络系统;b.是政府出资建立;c.非盈利;d.搜集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信息,由商业银行按规定输入数据库系统;e.服务于商业银行、防范信贷风险和央行进行监管,不向金融系统以外的社会开放。
8.信用管理边缘法:与建立信用管理法律相关的但更为基础的法律,这些法律除信用管理外还有其他应用领域。
9.公平信用报告法(FCRA):美国制定的只适用于个人征信的关于消费者信用保护类的信用管理专业法律。
10.征信:对市场参与者的信用或资信进行的调查和验证。
11.信用信息:反映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特征和信用价值的信息,以及对它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信用行为的记录。
12.普通版当事人征信报告:a.是最常见的主流产品;b.其编制完全基于数据库的即期记录,不再做核实、更改和补充;c.内容格式标准化;d.可以快速生成,价格便宜。
13.普通版企业征信报告:是主流产品a.提供一般授信决策足够用的信息;b.销量最大,对征信机构而言,在同业竞争的意义上最为重要;c.性价比最好。
14.信用保险:以在商品赊销和货币借贷中的债务人的信用作为保险标的,以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其契约中的债务清偿义务为保险事故,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债权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