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扣除项目有以下六大项: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
扣除与子女人数有关,一个子女12000元,两个子女24000元!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在学历教育期间按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个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一个专业最长扣除时间不能超过48个月,同时就读两个专业的可以扣除4800+4800;同时就读专业和技能证书的可以扣除4800+3600,一个纳税年度内多个技能证书的只能扣除一次3600元。
就读多个专业可以重复扣除,学历+证书可以重复,多读多扣!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一年内,个人医保范围内的自负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按60000元(可能提高至8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个人自负药费1万、5万、10万,分别可扣除0.3万、3.5万、6万,不分病种和项目,看医保范围内的自费金额。
大病医疗支出,可以由本人扣除,未成年子女生病,可选择父母双方之一扣除。
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还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房利息支出不能扣除。个人无法判定是否为首套的,可以按银行是否为首套房利率确定。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选择任一方扣除或双方共同扣除,扣除方式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期限最长只能是20年(240个月),按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发生的租房支出,根据实际城市等,按照每年14400元(1200元)/每年12000元月(月1000元)/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不论实际租金如何,均按上述标准扣除。
房贷利和住房租金不能同时扣除。
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独生子女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可以选择平均分摊、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并签定分摊协议。从父母任一方满60周岁当月算起,赡养多位老人的不能加倍扣除。
举例说明:独生子女小王,育有一子,父母已过60岁,自有住房每月支付房贷,业余在读研究生学历,假定缴完社保公积金后工资10000元,
按12月份税率计算:(10000-5000)*10%-210=290(元)
加扣除专项计算:10000-5000-1000(子女专项扣除 )-400(继续教育扣除)-1000(房贷利息支出)-2000(赡养老人专项扣除)=600(元)
应纳税额=600*3%=18(元)
不扣专项一个月交税290元,扣除专项后一个月缴税18元,具体能省多少要根据个人实际能扣除的项目来确定的,扣除的项目越多,省下的钱就会越多。